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
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其中提到,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和国家级示范物流园区范围内的基础性、公共性、公益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场站项目,高标准公共仓储设施新建、改扩建及智能化改造项目,保税仓储设施项目,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提升项目,应急物流设施项目等。(财联社)
11月24日,长春燃气公告,公司将对长春市城区居民户内老化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更新改造,此改造项目投资总额9.77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2亿元,公司自筹配套资金6.86亿元。(财联社)
10月24日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增发国债和2023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8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强化资金和政策支持。利用中央预算內投资现有资金渠道,加强对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项目的支持。依法落实节能节水、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纳入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为符合条件的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类项目提供融资便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制定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产业专项支持政策。
8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其中提出,充分用好发展改革系统失信惩戒措施“工具箱”。对于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我委将按规定限制中央预算內资金支持、限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申请、限制各类融资项目推荐;对于存在政府失信记录的地级以上城市,我委将取消发展改革系统的评优评先和试点示范资格、加大城市信用监测扣分权重、取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或参评资格。
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中废旧设备规范回收利用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应用再生资源先进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推动废旧设备拆解加工企业提质改造,全面提升机械化、自动化和智慧化水平。将符合条件的废旧设备回收利用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內投资支持范围,重点支持废旧设备回收、拆解处理、再制造、资源化利用等资源循环利用能力建设。支持各地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废旧设备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
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四部门联合修订印发《煤矿安全改造中央预算內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12月16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今年,全国全力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专项再贷款与财政贴息配套支持设备更新改造等工作。截至11月底,两批共7399亿元金融工具支持的2700多个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全年6400亿元中央预算內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项目开工率达近5年最高水平;今年已发行专项债券的项目开工率达95%,已使用的专项债券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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