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登录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HI!欢迎注册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商务部等5部门进一步明确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

日期: 2024-02-07 10:31

2月7日,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联合制定了二手车出口有关要求和程序。其中提到,二手车出口企业申请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需满足下列条件:生产企业。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3.出口本企业生产产品;4.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流通企业应。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经营办公场所及二手车展示、销售场所,具有汽车销售或贸易经验;3.具备二手车鉴定评估能力,雇佣至少3名鉴定评估专业人员;4.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符合安全生产、环保、税务、海关和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无未整改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失信行为。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