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性,拓展高水平双向开放发展空间。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保障企业安全高效便捷开展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企业外贸结算需求。推进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领域信贷投放。加强对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提升走出去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便利外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优化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提升企业利用外资效率。
【财华社讯】中国儒意(00136.HK)公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儒意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方”)、上海万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卖方”)及快钱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买方拟现金代价人民币2.4亿元,收购目标公司30%股权。目标公司于2011年首批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主要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综合支付解决方案,同时积极布局海外,发展数字人民币,推出跨境收付款、全球收单、跨国人民币结算、海外购等多种跨境产品,大力拓展跨境业务,为跨境多场景提供综合支付解决方案。交易须待包括央行批准在內的若干先决条件获得满足后,方可完成。
【财华社讯】7月14日,央行公布2025年上半年金融统计数据报告。上半年,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8.3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分别为6.38万亿元、1.92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4.11万亿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1.46万亿元、2.65万亿元。
【财华社讯】6月13日,央行发布2025年5月金融统计数据报告。5月份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31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分别为0.99万亿元、0.32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0.61万亿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为0.2万亿元、0.41万亿元。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优化自贸试验区和跨境金融服务,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便利度。支持银行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完善优质企业和对外承包工程类优质诚信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方案,提升跨境人民币服务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积极探索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和海外贷款业务,服务企业海外投资合作。支持外贸新业态健康发展。加大对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支持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推进市场采购贸易高质量发展。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表示,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一季度,中国所有的货物贸易跨境结算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的占比近30%,人民币已连续四个月成为全球第四位支付货币。环球银行金融电信协会(SWIFT)公布了一个数据,人民币份额又有了新的提升,将近达到4.7%。
4月11日,央行数据显示,一季度,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2.89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分別为2.24万亿元、0.65万亿元;直接投资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为1.73万亿元,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別为0.54万亿元、1.19万亿元。
12月14日,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多措并举推动支付服务减费让利,引导上海市支付行业紓困市场主体,力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22年11月末,上海市地方性法人银行和法人非银行支付机构在银行账户服务、人民币结算、电子银行服务、借记卡收单等多个领域共实现降费91.1亿元,累计惠及全国范围內市场主体3164.5万户。鼓励支付服务主体主动作为,引导银行、支付机构在政策规定的降费幅度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主降费,鼓励扩大降费范围,加大让利幅度,累计实现在政策规定基础上额外自主降费1.7亿元。
央行3月10日发布数据显示,2月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4667亿元,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发生2463亿元。2月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的跨境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目、对外直接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分别发生3599亿元、1068亿元、566亿元、1897亿元。
央行网站1月4日发布,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资委、银保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跨境人民币政策 支持稳外贸稳外资的通知》,通知指出,优化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形成机制。将“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调整为“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监管名单”,由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更新名单认定标准,完善名单形成制度和流程,支持外贸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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