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4月18日,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促进家政服务消费扩容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大社保支持力度。引导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推动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家政服务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对员工制家政企业吸纳符合条件人员就业的,落实相关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一定年限和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可按规定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将符合条件的家政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财华社讯】10月17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为适应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的需要,要求和支持地方结合实际,适度增加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并强调,各城市政府在结合当地实际优化完善房地产政策的同时,一定要加大保障力度,兜牢住房保障这个底线。
2月4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2月2日消息,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总结2023年工作,布置2024年工作。会议要求,2024年要聚焦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工作和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重点做好十个方面工作。其中提到,围绕“稳预期、防风险”,推动建立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加快构建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加快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持续做好个别头部房企债务风险化解工作,推动化解一批问题楼盘。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围绕“优结构、重保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完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政策体系,支持广州、深圳等10个城市完善工作机制,推动项目落实建设条件。新增筹集建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少于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8万套(间),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不少于4万户。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完善,深入推进“惠民公积金 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
12月28日,据“京东黑板报”消息,京东发布采销召集令表示,自2024年1月1日起,在岗的京东采销将大幅加薪,欢迎采销兄弟回家,回家后福利司龄继续累计,司龄补贴、住房保障基金、继续教育、老员工专属称号、员工救助基金等都将延续。昨日发布的京东采销等一线业务人员涨薪100%政策同样适用于回归公司的员工:“回家后适用零售采销薪酬新政策,回家即加薪!”
7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四个管理办法分別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
3月22日,成都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该《通知》从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深化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加强住房交易管理、严格金融审慎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监管、落实调控主体责任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根据《通知》,成都“人房比”超3倍楼盘限售期限将变为5年,还将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依据合同约定方式取得成都市住房的主体,以及通过司法拍卖、变卖等取得本市住房的主体,均应当符合本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的规定。通过司法处置和股权转让取得的开发项目的受让人,应按照原土地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约定开发条件进行开发,并按照调控要求销售住房。《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12月29日,住建部王蒙徽在人民日报发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文章指出,完善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机制。以住房需求为导向配置土地资源,增加住房建设用地供给,优化住房供应结构。深化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以需求定供给、以效益定供给的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机制。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大缴存范围,覆盖新市民群体。优化使用政策,为发展租赁住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供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服务水平。此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结合城镇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
11月16日,厦门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厦门市住房发展规划(2021-2025年)》(公示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明确“十四五”期间住房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目标部分,公示稿提出,住房消费健康发展。保持住房价格总体平稳,逐步使住房价格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收入水平相适应。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年度涨幅不超过5%,住房租金价格年度涨幅不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到,要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大力发展租赁住房。
据新华社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推动住房保障立法,明确国家层面住房保障顶层设计和基本制度框架,夯实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责任,同时为规范保障房准入使用和退出提供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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