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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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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布“十五五”期间广交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

【财华社讯】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为更好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对外开放平台作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十五五”期间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期内销售的进口展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十五五”期间举办的广交会,每个展商在展期内销售的免税额度内的进口展品,继续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同时,为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免税销售额度由按年度计算调整为按每届展会计算。

三部门出台"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

​【财华社讯】2月14日,据财政部网站发布,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026-02-14 14:57

商务部召开英资企业圆桌会

【财华社讯】1月23日,据商务部网站发布,1月22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主持召开英资企业圆桌会。英国驻华贸易使节倪乐思以及英中贸协、太古集团、汇丰银行、洲际酒店等30家英资企业和协会代表参会。商务部、海关总署、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参会并现场回应企业提出的问题诉求。凌激表示,近年来中英经贸合作稳步增长,兼具韧性与活力。双方产业优势互补,应不断深化贸易投资合作,坚持合作共赢,发挥经贸对中英关系的压舱石和推进器作用,共同维护公平合理的国际经贸秩序。

深圳湾口岸、莲塘口岸新设立口岸进境免税店

【财华社讯】1月22日,据"深圳海关"公众号消息,近日,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口岸进境免税店有关事宜的通知》,设立调整一批口岸进境免税店。在新设立的口岸进境免税店名单中,有两个来自深圳,分别为深圳湾口岸和莲塘口岸。

海关总署:“新三样”产品2025年出口规模近1.3万亿元 比2020年增长3.5倍

【财华社讯】1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会上介绍,我国货物贸易不断优化升级。外贸的“含新量”“含绿量”不断提升。5年来,高技术产品进出口年均增长7.9%,2025年的同比增速进一步加快至11.4%,对整体外贸增长的贡献率接近6成。电动汽车、光伏产品、锂电池等“新三样”产品2025年出口规模接近1.3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3.5倍。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据海关初步统计,2025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75万亿元,比2020年增长69.7%。

海关总署:2025年中国成为工业机器人净出口国

【财华社讯】1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会上介绍,2025年高技术产品出口同比增长13.2%,拉动我国出口增长2.4个百分点。其中,专用装备、高端机床、工业机器人出口分别增长20.6%、21.5%和48.7%。特别是工业机器人,去年出口超过了进口,我国成为工业机器人的净出口国。

2026-01-14 11:03

海关总署:2025年中国与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实现增长

【财华社讯】1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会上介绍,2025年我国与24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贸易往来,与190多个国家和地区进出口实现增长。其中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23.6万亿元,同比增长6.3%,占进出口总值的51.9%。对东盟、拉美、非洲进出口7.55万亿元、3.93万亿元、2.4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6.5%和18.4%。

2026-01-14 10:55

海关总署:2025年中国外贸进出口达45.47万亿元

【财华社讯】1月14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5年全年进出口情况,海关总署副署长王军在会上介绍,据海关统计,全年我国外贸进出口45.47万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出口26.99万亿元,同比增长6.1%;进口18.48万亿元,同比增长0.5%。我国制造业产品出口连续9年保持增长,其中装备制造业产品去年出口了16.03万亿元,同比增长9.2%,占我国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到59.4%,拉动我国整体出口增长5.3个百分点。

2026-01-14 10:38

海关总署副署长赵增连会见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吴裕耕

【财华社讯】1月7日,据海关总署网站发布,1月5日,海关总署副署长赵增连在署会见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部长吴裕耕一行。双方就落实两国元首战略共识,完善食品安全合作机制、探索电子证书联网核查、促进双边农食产品贸易安全便利、加强在亚太经合组织(APEC)等多边框架下的合作等议题交换意见。

2026-01-07 09:39

三部门:明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

【财华社讯】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关于优化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的通知》。决定自2026年1月1日起优化部分锂亚硫酰氯电池进出口监管措施。适用范围为第三类监控化学品亚硫酰氯(化学文摘社登记号:7719-09-7)灌装含量不超过1千克的单个锂亚硫酰氯电池或电池组。

2025-12-12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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