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住建局等部门30日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本通知自2023年8月31日起施行。
7月3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将住房保障体系与国家住房保障体系全面衔接,保障各类住房困难居民住有所居。四个管理办法将于8月1日正式实施。办法施行之日起,不再安排建设安居型商品房和人才住房。四个管理办法分別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三类住房的保障对象、申请条件、供应分配方式、租售价格标准、用地保障、建设筹集主体和渠道、建设标准、监督管理等进行了规范。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深圳户籍居民,以及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各类人才等群体供应;共有产权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深圳户籍居民供应。
深房中协7月16日发布,根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预录网签合同数据分析,第28周(7月5日至11日)全市二手房(含自助)网签量705套,环比下降15.7%,周走势经历6月月末“小翘尾”行情后迅速回落至以往平均水平。
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数据显示,四月份全市二手商品房成交54.13万平方米(5507套),同比减少24.87%;其中二手商品住宅成交44.01万平方米(4877套),同比减少33.26%,环比三月减少28.16%,创近一年新低。此外,公寓在四月开始“冒头”。数据显示,四月深圳全市商业类新房成交1308套,环比上涨18.16%;成交面积87538.14平方米,环比上涨14.3%。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行为,深圳市住建局2月1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深圳将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推进租房积分入户政策与购房享受同等待遇,优化租房积分入学政策。此外,还将实行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差异化,职工在市租赁平台办理租房登记备案,可享提取优惠等。
据南方日报消息,近日,关于深圳自明年1月1日起将开征房地产税的消息在坊间流传。该消息称,深圳将自明年1月1日起试点征收房地产税,征收对象为深圳市、深汕合作区区域内的商品住房。11月30日晚,记者向深圳市住建局有关人士求证,该人士否认这一消息,并说明该消息为谣言。
12月19日晚,有媒体报道称,深圳二手房涨幅超5%可投诉。深圳市住建局对此表示,这次深圳对相关楼盘限制网签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涨幅超过了5%,而是因为部分业主恶意串通,集体抬高挂牌价格,破坏了公序良俗,违背了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扰乱了正常的房地产秩序。深圳在年初时就已经划定了二手房年增幅不能超过5%的目标。
12月12日晚,深圳市住建局发布消息称,目前,深圳市仍然坚定不移地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放松,仍然严格执行2016年以来的限购、限贷、限售、限价等政策,仍然有条不紊地推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此外,房地产发展长效机制工作也在加快推进,未来深圳市将通过住房制度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综合运用土地、金融、税收、立法等手段,持续完善房地产调控措施,继续遏制投机炒作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深圳特区报,昨日从深圳市住建局获悉,深圳推出全国首个稳租金商品房租赁试点项目——塘朗城广场西区C座高区248套带装修商务公寓。该项目总租期最多可达60个月,年度租金涨跌幅范围不超过5%。
深圳市房地产信息平台不再有新房的成交均价、成交总金额,以及依面积区间分类公布的成交均价、总金额等具体信息。对此,深圳市住建局回应称,由于深圳市房地产市场规模有限,成交价格水平易受结构性影响,直接公示有关价格信息并不能很好的反应市场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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