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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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

【财华社讯】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其中提出,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相应的,预先审阅过程、结果不公开。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加快推进审核注册程序。

证监会: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财华社讯】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其中提出,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科创成长层的定位。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其中,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调出科创成长层:(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2)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2025-06-18 15:52

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

【财华社讯】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科创板意见》在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的基础上,以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深圳: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 投资深圳科技型企业

【财华社讯】6月4日,据"深圳商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深圳市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扩大人民币本币结算应用范围,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优化单据审核,加强数据共享,丰富人民币支付场景,提升企业全链条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融资、项目建设和采购、收益回收等体验。积极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应用,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扩大汇率避险有关互换、挂钩产品应用。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针对服务贸易领域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推动基于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研究拓展账户功能及试点银行范围。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适时扩大参与主体范围。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申请准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深圳科技型企业。

央行: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财华社讯】5月22日,据国新网发布,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在会上表示,培育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我们也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融资支持。加强科技型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因为现在科技型企业不光是面向国内的,还有很多是面向国外的,我们将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主要是画像画得准,为科技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2025-05-22 16:24

七部门: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 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通过支持科技金融双多边交流合作,促进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

2025-05-14 16:04

七部门: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北交所改革试验田作用,完善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需要的发行上市制度安排。研究制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的政策文件。

2025-05-14 15:49

七部门: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 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推动投资者加大科创债投资。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七部门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设立“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科技创新的重要作用,将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作为重要方向,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特别是未来产业,推动重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央行上海总部积极推进债券市场"科技板"在沪落地 多家企业纳入全国首批试点

【财华社讯】5月13日,据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5月7日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引导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促进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金融体制。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会同市委金融办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上海地区相关私募股权机构、科技型企业、金融机构参与全国首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截至5月9日,上海地区已有2家科技型企业、1家股权投资机构纳入全国首批试点。其中,新微科技集团成功发行2亿元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对集成电路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股权投资。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总行科技创新债券支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推介,结合区域融资主体特点,将落地举措持续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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