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2月2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发挥跨境金融服务的便利作用。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规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进一步满足净资产规模较小科技型企业的跨境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和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助力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推动“科汇通”增量扩面,便利科研机构跨境资金调拨。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推动境内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参与QFLP试点,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财华社讯】12月2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有序推进期货和科技创新指数体系赋能科技创新。加快完善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期货品种板块。进一步做精做细新能源期货板块,积极推进氢氧化锂等期货品种研发上市,着力打造完备的新能源品种体系。稳步推进碳排放权等重大战略品种研发,助力新能源、储能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发挥好指数和指数化投资作为连接资本市场投融资两端的重要载体作用,支持指数机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指数研究开发力度,积极打造科技创新特色标杆指数。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发符合国家战略的科技主题基金产品,提高主动管理能力,积极投向科技型企业。丰富科技创新指数及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品类,促进更多中长期资金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进一步引导科技创新类指数基金工具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等方面发挥更大功能效用。
【财华社讯】12月2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科技创新的关键枢纽作用。统筹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各类工具支持科技型企业在“成长期—扩张期—成熟期”等不同阶段的发展。强化“三所一中心”协同机制,支持各地市建立规范化、分层级、分产业的上市培育孵化体系,打造科技上市军团。引导科技型企业适配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等各板块定位上市融资,鼓励未盈利科技型企业上市利用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科创成长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第三套上市财务标准。引导科技型企业合理用好境内外上市“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企业与特专科技企业通过港股18A、18C赴港上市融资。引导科技型企业综合运用股份、定向可转债等各类资本工具开展并购重组,围绕重点产业强链、补链、延链,向研发端和市场端等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夯实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功能,高质量建设“专精特新”“科技创新”专板。
【财华社讯】11月26日,《广东省金融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行动方案》印发。其中提出,支持各试点银行机构用足用好科技企业并购贷款试点政策,组建专门业务团队,强化资源保障,助力科技企业加快产业整合、技术升级与业务拓展。充分发挥科技支行和科技金融专营团队作用,针对科技企业轻资产、高风险特点,推动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开发“科技信用贷+保险增信”组合金融产品。引导银行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碳减排支持工具、“粤科融”再贷款再贴现专项额度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绿色低碳等转型发展和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的资金保障。支持银行、保险、担保、投资机构等加强合作,构建“股贷债保汇”联动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银行金融机构用好“粤信服”平台,综合采用银团贷款、联合授信等模式,为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金融服务。完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模式,对符合要求的科技型企业整合兼并产生的不良贷款给予一定补偿。支持保险资金依法依规扩大股权投资比例,积极参与整合兼并投资项目。
【财华社讯】11月26日,《广东省金融支持企业开展产业链整合兼并行动方案》印发。其中提出,鼓励各地完善企业上市综合服务平台,健全梯度培育机制,支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等企业到创业板、科创板等上市,支持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融资,支持港股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荐国家级产业基金积极参与投资成功上市的企业。支持企业绿色转型发展,发行绿色债券、碳中和债券、低碳转型债券、蓝色债券等产品。鼓励科技型等企业发行可转债、科技创新债券、ABS产品等进行融资,募集中长期资金开展战略转型、产业升级、产业链整合兼并等。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债券提供增信支持。
【财华社讯】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提升跨境金融服务便利性,拓展高水平双向开放发展空间。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开展中小企业出海服务专项行动。提升经常项目收支便利化水平,保障企业安全高效便捷开展跨境贸易结算。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规模,更好满足企业外贸结算需求。推进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政策提质增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统筹境内外资金划转和使用。进一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和外贸领域信贷投放。加强对外汇套保业务的宣传推广和政策支持,提升走出去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扩大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有序扩大外资企业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范围,便利外资企业开展境内股权投资。优化完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业务。完善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负面清单,提升企业利用外资效率。
【财华社讯】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其中提出,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在正式申报IPO前,申请证券交易所对申报文件开展预先审阅。相应的,预先审阅过程、结果不公开。完成预先审阅的科技型企业正式提交IPO申报,加快推进审核注册程序。
【财华社讯】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其中提出,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科创成长层的定位。科创成长层重点服务技术有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但目前仍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全部纳入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其中,新注册的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调出科创成长层:(1)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或(2)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存量未盈利科技型企业符合现行取消特殊标识条件的,调出科创成长层。
【财华社讯】6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科创板意见》在持续抓好“科创板八条”落地实施的基础上,以设置专门层次为抓手,重启未盈利企业适用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上市,推出一揽子更具包容性、适应性的制度改革,着力打通支持优质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堵点难点,同时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一方面,设置科创板科创成长层,在科创成长层的定位、企业入层和调出条件、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增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明确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围绕增强优质科技型企业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推出6项改革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对于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企业,试点引入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IPO预先审阅机制,进一步提升证券交易所预沟通服务质效。三是扩大第五套标准适用范围,支持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更多前沿科技领域企业适用。四是支持在审未盈利科技型企业面向老股东开展增资扩股等活动。五是健全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发展的制度机制。六是健全科创板投资和融资相协调的市场功能。
【财华社讯】6月4日,据"深圳商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深圳市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金融支持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发展。扩大人民币本币结算应用范围,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度和收付效率,鼓励银行在真实合规前提下,优化单据审核,加强数据共享,丰富人民币支付场景,提升企业全链条使用人民币进行投融资、项目建设和采购、收益回收等体验。积极参与多边央行数字货币桥项目应用,鼓励银行积极拓展汇率避险“首办户”企业,扩大汇率避险有关互换、挂钩产品应用。优化出口信贷和出口信用保险服务,针对服务贸易领域扩大业务覆盖面、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推动基于自由贸易账户(FT账户)的跨境金融创新,研究拓展账户功能及试点银行范围。推广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适时扩大参与主体范围。便利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申请准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支持境外机构通过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方式,投资深圳科技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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