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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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印度尼西亚银行签署《关于建立促进双边交易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

【财华社讯】据央行网站5月25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与印度尼西亚银行行长佩里·瓦吉约签署了《中国人民银行和印度尼西亚银行关于建立促进双边交易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本次谅解备忘录是对双方于2020年9月30日签署的《关于建立促进经常账户交易和直接投资本币结算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的拓展和升级,将双方本币结算合作范围从经常账户和直接投资扩展至包括资本和金融账户的全部交易,在两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促进支付联结,进一步推动本币在双边交易和投资中的使用,促进两国货币金融市场合作。

央行: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

【财华社讯】5月22日,据国新网发布,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在会上表示,培育完善科技金融生态体系。推动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机构和股权投资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形成差异化、专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我们也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提供融资支持。加强科技型企业跨境金融服务,因为现在科技型企业不光是面向国内的,还有很多是面向国外的,我们将稳步推进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大科技公共信息开放共享,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创新积分制”,主要是画像画得准,为科技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2025-05-22 16:24

央行朱鹤新: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解决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期限短、融资成本高问题

【财华社讯】5月2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科技金融政策有关情况。央行副行长朱鹤新在会上表示,在3类发行科创债券的主体当中,最需要给予支持的就是股权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机构是“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重要力量,但目前的问题是股权投资机构是轻资产、长投资周期的,面临靠自身发债融资的期限比较短、融资成本比较高。所以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解决股权投资机构发债期限短、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因此债券市场科技板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通过担保增信、直接投资等方式,同时也加强与地方政府、市场增信机构合作,共同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发行低成本、长期限的科创债券。

2025-05-22 15:44

港交所:"互换通"产品期限和类型进一步丰富

【财华社讯】5月16日,据"香港交易所"公众号消息,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就深化"互换通"合作发布联合新闻稿。根据新闻稿,香港交易所旗下的香港场外结算有限公司将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期限和类型,更好地满足境外投资者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的需求。具体优化措施包括:一是延长利率互换合约的最长交易剩余期限至30年。二是扩充参考利率,增加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1Y)为参考利率。三方基础设施将另行通知优化措施具体上线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上线以来,"互换通"持续平稳运行,交易日趋活跃,已成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人民币利率风险的重要渠道。截至2025年4月底,已有来自15个国家和地区的境外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机构等79家境外金融机构累计达成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1.2万余笔、合计名义本金约6.5万亿元人民币。

2025-05-16 15:54

香港金管局:拟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类型 延长利率互换合约期限至30年

【财华社讯】5月15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稳步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的战略部署,2023年5月15日,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以下简称「互换通」)正式上线。自业务上线以来,「互换通」业务量持续上升。为进一步促进内地与香港金融衍生品市场协同发展,推动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国人民银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金融管理局在充分总结「互换通」运行经验、认真听取境内外投资者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拟进一步丰富「互换通」产品类型。一是延长合约期限,延长利率互换合约期限至30年,满足市场机构多样化风险管理需求;二是扩充产品谱系,推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参考利率的利率互换合约。两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机构将陆续上线以上优化措施。下一步,内地与香港金融管理部门将继续指导两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机构,根据「互换通」的运行情况,持续完善相关机制安排,稳步推动中国金融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繁荣发展。

渤海银行(09668.HK)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完毕 总规模50亿元

【财华社讯】渤海银行(09668.HK)公布,经该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该行於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科技创新债券(第一期)”。债券於2025年5月12日簿记建档,并於2025年5月14日正式起息。本次债券发行总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品种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1.75%。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主管部门的批准,

2025-05-15 14:43

七部门: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 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通过支持科技金融双多边交流合作,促进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

2025-05-14 16:04

七部门: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 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进一步增强资本市场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支持力度。健全新股发行逆周期调节机制,加大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集中力量支持重大科技攻关,优先支持取得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持续支持优质未盈利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优化科技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制度。进一步发挥北交所改革试验田作用,完善契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需要的发行上市制度安排。研究制定发挥区域性股权市场作用,提升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能力的政策文件。

2025-05-14 15:49

七部门: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 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健全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支持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科技板”。推动科技创新公司债券高质量发展,将优质企业科创债纳入基准做市品种,引导推动投资者加大科创债投资。丰富银行间债券市场科技创新债券产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支持机制。发挥信用衍生品的增信作用,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等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的支持力度,为科技创新筹集长周期、低利率、易使用的债券资金。

七部门: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管理机制,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2025-05-14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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