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易居企业控股(02048.HK)公布,截至2026年2月27日下午五时正(香港时间),占境外债务未偿还本金总额约72.58%的境外债务持有人已加入及/或已同意并正采取措施加入重组支持协议。由于具体操作及与受阻计划债权人沟通的复杂性,公司将继续与受阻计划债权人合作完成签立加入函及受限制票据通知相关手续。待适用程序完成以及公司审阅并接纳所需文件及凭证后,该等受阻计划债权人或会受重组支持协议的约束,犹如彼等在有效签署及提交其各自的加入函及受限制票据通知后以同意债权人身份为该协议的原有订约方。公司已在实际可行情况下尽快按照重组支持协议所载条款开始实施计划项下重组程序。
【财华社讯】恒宇集团(02448.HK)公布,由于公司、共同及个别清盘人以及投资者并无订立任何协议或安排以继续进行重组,故重组协议已自动终止,而据此拟进行交易(包括股本重组、认购事项(包括授出特定授权)、配售事项、债权人计划、清洗豁免及特别交易)将不会进行。因此,公司也不会进行所建议的更改每手买卖单位。联交所已通知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为2026年2月25日,而上市地位将自2026年2月26日上午9时正起被取消。
【财华社讯】合景泰富集团(01813.HK)公布,已与票据持有人小组就一项全面的重组方案主要条款达成原则性协议,惟须待与票据持有人小组进一步磋商并协定最终条款及文件。重组方案涉及公司境外债务,包括39.5亿美元优先票据、3.8亿美元银团贷款,以及公司所借或担保的3.34亿美元若干其他贷款融资项下的债务。根据公司现有可得的资料,组成票据持有人小组的成员共同持有或控制适用范围内债务超过25.8%的未偿还本金总额,此为公司实施重组的重要里程碑。公司拟在香港透过协议安排计划,并在公司及其顾问认为必要时,透过公司与票据持有人小组大多数成员以实施重组为主要目的所协定的任何其他公司行动、法律程序或其他程序或步骤实施重组。协议安排计划为一项法定机制,其允许相关法院批准经相关类别债权人投票通过并获所需大多数票批准的“债务和解或债务安排”。其并非一项破产程序。
【财华社讯】花样年控股(01777.HK)公布,根据于2026年1月23日作出的命令,开曼法院已指示就计划债权人召开单一会议,旨在考虑及酌情批准开曼计划。公司预期开曼计划会议将于2026年2月20日下午七时正(香港时间)/上午六时正(东部标准时间)于年利达律师事务所位于香港遮打道历山大厦11楼的办公室举行。
【财华社讯】中国水业(01129.HK)公布,继于2026年1月21日以同意传票方式提出联合申请并进行清盘呈请聆讯后,法院命令将呈请聆讯延后至2026年2月11日。公司目前正与呈请人就清偿应付呈请人的未偿还款项进行友好磋商,并将积极与支持债权人寻求任何可能的清偿计划。
【财华社讯】皇冠环球集团(00727.HK)公布,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威海润禾向山东省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自愿清盘呈请,该法院已于2025年8月1日作出接纳清盘呈请的裁决。董事会于清盘呈请提交时并不知悉且未予批准,直至2026年1月13日方获悉清盘呈请及法院裁决。公司已就清盘呈请取得中国法律顾问法律意见。尽管存在清盘呈请,公司对威海润禾的控制权并无改变,期内亦未向威海润禾债权人支付任何款项,亦无出售威海润禾的任何资产。威海润禾一直并将继续由公司管理及营运。公司拟促使撤回清盘呈请。由于威海润禾尚未清盘,且威海润禾的资产亦未被处置,董事会认为清盘呈请并未对集团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财华社讯】奇点国峰(01280.HK)公布,依据公司2024年度年报披露,公司应付股东China Ruike于2017年作出的无息垫款人民币505.7万元,截至目前,上述应付款项仍未偿付。于2026年1月6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China Ruike订立抵债契据。根据抵债契据,公司已同意配发及发行以及债权人已同意认购公司股本中197.5万股新股份,以悉数及最终结算全部未偿还债务人民币505.7万元。
【财华社讯】国瑞健康(02329.HK)公布,核数师对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不发表意见,主要因其认为集团可能无法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偿还其负债。自9月30日公告刊发至今,公司为解决不发表意见而采取行动。最新进展包括,除集团一笔13.14亿元人民币贷款已获天津银行同意延期外,集团与金融机构及其他债权人的重组谈判仍在推进中。集团此前通过6月30日公告所披露的沈阳公司整体转让、佛山升平里项目整体转让、北京北五楼物业出售专案,仍处于寻找买主及洽谈阶段;2025年四季度,集团海南云龙物业仍处于寻找买主阶段。上述交易一旦达成,将有效缓解公司流动性问题,并大幅降低债务总额。集团向政府申请沈阳项目及崇明岛项目退地的工作仍在持续推进中。
【财华社讯】首控集团(01269.HK)公布,现有债务的建议重组拟透过安排计划方式根据香港法律实施。于2026年1月2日交易时段后,公司与初始参与债权人签订重组支持协议,彼等已同意支持及促进建议重组及建议计划。各计划债权人可选择下列一个现金还款选项:选项1:支付有关计划债权人的相关计划债权人的索偿的未偿还本金额及其累计利息的1.5%,分5期于5年内每年等额支付;选项2:支付有关计划债权人的相关计划债权人的索偿的未偿还本金额及其累计利息的1.0%,于重组生效日期后90日或裁定相关计划债权人的索偿后30日(以较后者为准)内一次性支付。各计划债权人将透过于计划会议后30日内向公司递交书面选择通知在选项1与选项2之间作出选择。倘计划债权人未能于指定时限内作出选择、并无于计划会议上投票或于计划会议上投票反对建议计划,则该计划债权人将被视为已选择选项1。除现金还款外,各计划债权人将获得公司新股份,数目相当于有关计划债权人的相关计划债权人的索偿于重组生效日期(但不包括该日)前的全部未偿还本金额及其累计利息除以发行价。发行予计划债权人的新股份将受禁售期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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