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深交所首单乡村振兴专项债顺利落地。本次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深交所成功发行5亿元乡村振兴专项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增资全资子公司广东省食品进出口集团,最终投入养猪场现代化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分布于粤东及粤西北等珠三角经济圈十余个乡村振兴重点市县地区,募资投入将推动周边乡村形成养殖、屠宰、加工等一体化食品供应链条,进一步带动乡村居民就业,提升人均收入,增厚地方政府税基,助力乡村振兴。
农业农村部网站18日发布,近期,网络上传播“多种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在国內部分地区养殖场(户)投入使用等消息,在生猪养殖行业引起关注。截至目前,包括中国在內的世界各国均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市面上所谓“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都是非法疫苗,均应按假兽药处理。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內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其免疫档案、用药记录、生产记录等进行仔细检查。要重点核查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法非洲猪瘟疫苗等行为,是否存在委托兽用疫苗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为其非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
农业农村部答复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339号建议称,关于“国家应制定生猪市场保护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发改委、财政部进行了深入研究,各部门普遍认为实施这一政策面临的实际困难较大,目前尚无法实施。目前,国家对标准化大规模养猪场的扶持政策有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等。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意见提出,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养猪场(户)和禁养区内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加强动物防疫、环境控制等设施建设;要统筹做好非洲猪瘟以及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快非洲猪瘟疫苗研发等。
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意见提出: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两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中央预算內投资安排工作的通知》提出,中央预算內投资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工作。扩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实施范围。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县,中央投资补助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对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种猪场、规模猪场(户),禁养区內规模养猪场(户)异地重建等给予一次性补助;最低不少于5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国家发改委8月13日表示,目前出台了财政、金融和土地等多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恢复和扩大产能。同时,积极引导肉鸡等养殖行业扩大生产,增加替代品供应。据有关部门定点监测,今年上半年,肉鸡出栏量大幅增加,同比增幅达到15.8%。同时肉牛和肉羊出栏也明显增加,整个肉类蛋白供应总体平稳。
据央视财经报道,近一段时间来,猪肉价格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主要是因为去年8月份以来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导致我国生猪生产供应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今天,国家发改委表示,目前出台了财政、金融和土地等多项扶持政策,重点支持种猪场、规模养殖场恢复和扩大产能。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其中,涉及银保监会负责的內容包括: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等手段,引导养猪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金融机构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得对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盲目停贷限贷。各地可根据实际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保险保额,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强市场信息预警,引导养猪场(户)增养补栏。构建标准化生产体系,继续创建一批高质量的标准化示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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