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2月2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香港财库局副局长陈浩濂今日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就修订《税务条例》以实施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和共同汇报标准时表示,预期将于今年向立法会提交修订《税务条例》草案,计划于2027年实施加密资产申报框架,并于2028年起与伙伴税务管辖区交换相关交易资料。同时,香港将于2028年起实施经合组织修订后的共同汇报标准。为协助业界,政府将设立申报平台、发布指引,并成立税务专责小组提供支持。此外,香港须于2026年中前回应经合组织的评估,以维持国际税务合作评级。此外,将对全球最低税相关条例作技术修订。相关立法建议公众咨询至2月6日,计划上半年提交条例草案。
【财华社讯】2月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便利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实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非禁即入”,深入实施深圳、横琴、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优化低空领域市场准入环境,建设军地民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机制,完善通用机场、无人机起降场等低空基础设施体系。支持广州、深圳、横琴等地区推进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推动跨区域道路测试结果和牌照互认。推广智能网联汽车在无人配送、景区接驳、物流运输、智能环卫等场景的应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放宽医药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限制,完善各类新药与医疗器械新技术研发、应用管理标准。积极培育游艇业等海洋经济新业态,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
【财华社讯】2月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优化土地和产业空间供给。支持工业项目分期支付土地价款,首期按不低于50%的比例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全部缴清且不计利息。支持在不同用途用地之间合理实行功能转换、混合设置,满足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新型用地需求。推行产业用地“标准地”出让、“交地即开工”,提升土地供应效率。推行产业链关联企业“联合拿地、联合建楼”,支持指导企业办理工业物业产权分割及分割转让不动产登记。推行“抵押即交证”,满足项目建设不同阶段抵押融资需求。结合不同产业需求和特定工艺需求,探索分类制定特色厂房建设指引。建设创新型街区和复合型创业生态园区,建立完善“一张办公桌、一间办公室、一层办公楼”的乐业办公体系,为初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创业空间及产业孵化等配套服务。
【财华社讯】2月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广东省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其中提出,释放数据要素活力。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需求受理反馈机制,动态优化“开放广东”平台数据开放目录,推进企业登记、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教育、医疗卫生等高价值数据集依法依规分类开放。建设公共数据运营平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完善法人数字空间功能,建设“一企一档”,支持企业建设企业可信数据空间,推进数据资源入表,支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构建个人和组织的可信数字身份和数据账户。分类引育综合型和专业型数据企业超500家,提升数据资源供给、数据技术、数据合规咨询、资产评估等第三方服务质效。
【财华社讯】2月2日,据香港政府新闻网讯,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表示,公共财政状况正在改善,政府的经营帐目将于本财政年度恢复盈余,较原来估算提早一年。至于非经营帐目,由于政府持续加大对基建和北部都会区的投入,仍须发债支持。
【财华社讯】1月30日,据香港证监会消息,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1月29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订立2026至2028年策略重点,并围绕两大支柱:1.巩固及深化香港可持续金融中心工作,包括加强可持续披露生态圈,包括可持续核证、支持高质量转型计划披露、及有效的科技应用;扩展及深化可持续金融市场,通过香港促进可持续资金跨境流动,并加强跨境碳市场合作;加强对外交流,积极举办活动及参与国际对话;推出技能培训措施,支持人才培育。2.拓展香港在新兴领域的优势,包括透过提供实务指引、配套工具及案例研究,扩大转型金融规模,并鼓励业界更广泛采纳转型规划;支持气候适应金融,推动市场做好准备、识别相关能力缺口,支持产品创新与发展,同时加强对实体风险的评估能力。
【财华社讯】1月30日,万科A(000002.SZ)在互动平台表示,房地产行业目前正处于新旧模式转换的重要时期,公司销售持续下滑,整体经营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当前公司在各方支持下,全力推进改革化险工作。
云计算ETF汇添富(159273)连续4日吸金超1.4亿元,Clawdbot爆火驱动算力需求,机构看好算力产业链通胀延续及利润改善。
【财华社讯】1月2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支持风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支持引导风电场项目科学布局。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与同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能源等主管部门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林草相关规划、风电发展规划、风电资源普查工作的衔接,提前指导项目选址,推动选址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鼓励风电场项目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优先布局在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内不得新建、扩建风电场项目。在上述禁建区外,支持风电场项目开发建设并规范使用林地草地。风机基础、施工和检修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需要使用(含临时使用)林地草地的,应避让以下区域: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包括未成林造林地和迹地),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乔木林地,基本草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集群活动区域。确需占用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迁徙通道)及其他集群活动区域的,应当进行严格评估并采取修建野生动物通道等措施,消除或减少不利影响。列入国家级重大项目,经论证确实无法避让的,可以占用基本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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