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5月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服务新质生产力的通知。其中提出,进一步完善配套支持机制,打造一二级联动、投融资协同的良好市场生态。
(一)健全科技创新债券融资审核“绿色通道”机制。发行人申报和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适用“即报即审”的“绿色通道”机制。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可以参照适用知名成熟发行人优化审核安排,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审核注册效率,对不存在需重点关注的负面情形的,本所审核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鼓励发行人创新设计债券条款。鼓励发行人对发行方式、期限结构、利率确定和计算方式、还本付息方式、赎回或转换选择权、增信方式等方面进行创新。支持发行人设置预期收益质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可转换为股权、票面利率与科技创新企业成长或募投项目收益挂钩、以募投项目收益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等创新条款。
(三)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等交易机制安排。支持科技创新债券质押融资,质押折扣系数可以在债券各档位对应折扣系数取值基础上适当上浮,并适度降低科技创新债券纳入基准做市券门槛。鼓励证券公司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承销与做市报价联动服务,本所将证券公司开展科技创新债券承销、做市业务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年度评价、参与创新业务或产品试点的考虑因素。
(四)引导投资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投入。支持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开发投资于科技创新债券或挂钩科创相关指数的专项资管产品。推动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开发科技创新债券类ETF,支持科技创新债券类ETF通过质押、做市等机制提升流动性。支持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中长期资金加大对科技创新债券及科技创新债券相关产品的配置。
(五)降低科技创新债券交易结算成本。本所继续免收科技创新债券发行认购经手费、上市(挂牌)初费和年费、现券交易(转让)的交易经手费、回售交易经手费,并配合落实科技创新债券登记费、派息兑付手续费、赎回回售手续费和结算费免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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