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7月17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下列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1. 佳源服务控股有限公司(01153.HK)前主席、集团总裁兼执行董事朱宏戈;及向下列人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2. 前执行董事鲍国军;及3. 前执行董事庞博。该公司于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这段长期间内按其当时的控股股东指示,作出398笔未经授权的资金转账予该控股股东控制的多间实体,转账金额合近20亿元人民币。有关资金转账是在没有向公司任何董事汇报,也没有取得公司任何董事相关批准的情况下执行。该公司未能收回在控股股东指示下转出约6.44亿元人民币的资金,其后更将所有有关应收款项撇销,导致公司蒙受重大财务损失。联交所裁定上述三名前董事未有履行其在《上市规则》下的董事职责。
【财华社讯】7月6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银建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171.HK)前执行董事王平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联交所就调查(其中包括)王平是否已履行《上市规则》的董事职责向王平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王平没有回覆联交所的询问。
【财华社讯】6月25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谴责利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26.HK);同时向下列人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前执行董事李立新;前执行董事程建和;前执行董事金亚雪;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冼易;前独立非执行董事何诚颖;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邝焜堂;并谴责:前公司秘书彭婉珊。及进㇐步指令:彭女士完成24个小时的培训。该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被裁定于2021年4月至2024年6月(逾38个月)期间先后向一家由李立新(控股股东兼时任主席及执行董事)拥有的实体作出333笔资金转移(无利息、无担保且无固定还款期)。资金转移构成了31宗须予披露及关连交易及191宗主要及关连交易(包括两笔给予某实体的贷款),但该公司未有遵守有关书面协议、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的规定。六名前董事被裁定就上述资金转移违反其董事职责。他们亦未有促使该公司维持充足的内部监控措施。时任公司秘书被裁定因其作为或不作为导致该公司违反《上市规则》。
【财华社讯】6月23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谴责:1.复星旅游文化集团(该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1992)前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王文平;及2.前非执行董事钱建农,及进一步指令:王文平及钱建农各完成15小时培训。王文平及钱建农被裁定未有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就该公司于上市后不久签订的投资管理协议,他们未能保障该公司利益和资产。于关键时间,王文平是该公司首席财务官及执行董事,而钱建农是该公司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财华社讯】大快活集团(00052.HK)公布,有关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展开法律程序,要求对泰加保险(控股)有限公司(已被除牌,前股份代号:06161.HK)的前董事作出取消资格令。尹锦滔乃泰加控股其中一名前董事,当时为泰加控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为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证监会在要求作出取消资格令时,除其他事项外,指泰加控股的前董事涉嫌(a)没有采取合理步骤,以设立充足的保障措施及监察机制防止由泰加控股的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在2020年6月至2021年10月期间存放于Nerico Brothers Limited宣称用作外币程式交易的资金流失,及(b)疏忽职守,在涉及重大集中风险的情况下,仍容许上述资金存放于Nerico Brothers Limited。为免生疑问,新闻稿仅与泰加控股有关,且不涉及公司任何董事(除尹锦滔外)或高级管理层。公司董事会已向尹锦滔查询,注意到其已寻求法律意见及对其法律程序进行辩护董事会确认新闻稿与集团业务无关,且不会对集团业务及营运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除尹锦滔外)已进行评估,根据目前资料,认为此对公司并无重大影响,尹锦滔仍适合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财华社讯】6月16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鼎丰集团汽车有限公司(清盘中,股份代号:06878.HK)前非执行董事康富茗;及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陈乃科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联交所就康富茗及陈乃科是否已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董事职责进行调查,并向二人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康富茗仅回覆了联交所部分而非全部询问,而陈乃科没有回覆联交所的询问。
【财华社讯】6月9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8211)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联交所就余伟东是否有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职责及责任进行调查。作为调查的一部分,联交所向其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余伟东并没有回复上市科的查询。
【财华社讯】5月7日,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中国糖果控股有限公司四名前董事最长为期33个月的取消资格令,原因是他们疏忽职守,未能发现公司财务纪录中有金额被夸大的情况,亦没有妥善地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名列证监会法律程序的四名中国糖果前董事分别为:前执行董事兼主席李宇娜及洪绮婉;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朱伟华和王竞强。根据有关法庭命令,四人均不得担任香港任何法团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亦不得参与香港任何法团的管理,洪及李的期限分别为33个月及24个月,而朱及王的期限各为12个月。他们亦被饬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证监会经调查后采取上述法律行动,调查发现,中国糖果《2016中期报告》及《2016年报》所披露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分别被严重夸大87%及97%。证监会亦发现,中国糖果曾伪造银行及会计纪录来掩饰金额被夸大的情况。
【财华社讯】4月29日,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对中国汽车内饰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48)及其附属公司文嘉胜有限公司前董事黄浩然和文嘉胜前总经理苏龙影展开法律程序。两人涉嫌违反受信责任,当中涉及宣称的虚构交易及不当付款。证监会正寻求法庭对黄及苏作出取消资格令,并向黄发出1460万元的赔偿令,有关金额为中国汽车涉嫌因由文嘉胜作出的宣称不当付款而招致的损失和损害。
【财华社讯】4月9日,香港证监会谴责印象投资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2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其职员,亦未有就职员交易活动维持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证监会亦禁止印象的前董事、负责人员兼核心职能主管刘杉重投业界八个月,由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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