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13日,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近期,有违法分子擅自冒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名义,伪造市场监管总局印章,制作虚假文件,谎称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协调下,受托对部分公司的债权进行处理,并以“开展兑付工作”“线上退款”“线上清退”等为名,诱导公众访问虚假办理网址,严重损害群众合法权益和政府机关形象。市场监管总局严正声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含网站)和个人办理“企业债权兑付”“线上办理退款服务”“线上清退”等业务,虚假文件所载印章系伪造,其行为均与我局无关。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已将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有关违法分子的法律责任。
【财华社讯】6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制造业计量创新发展的意见。其中提出,增加资源投入。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计量机构的融资支持力度。实施“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鼓励早期投资、创业投资加大对制造业计量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资本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计量机构上市融资。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财华社讯】6月12日,据"日月谭天"微博发布,6月12日下午,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就中美经贸磋商机制首次会议情况进行提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当地时间6月9日至10日,中美经贸团队在英国伦敦举行中美经贸磋商机制首次会议。双方就落实两国元首6月5日通话重要共识和巩固日内瓦经贸会谈成果的措施框架达成原则一致,就解决双方彼此经贸关切取得新进展。下一步,双方将进一步发挥好中美经贸磋商机制作用,继续保持沟通对话,不断增进共识、减少误解、加强合作,共同推动中美经贸关系行稳致远。关于稀土问题,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充分考虑各国在民营领域的合理需求与关切,依法依规对稀土相关物项出口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已经依法批准一定数量的合规申请,并将持续加强合规申请的审批工作。
【财华社讯】据中国政府网昨日(6月10日)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其中提出,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交易规则和标准规范,支持深圳探索数据交易、可信流通、收益分配等机制,在合规评估认证等方面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在保障安全前提下,稳步推进交通、地理、卫星遥感、气象、医疗卫生等领域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分级分类开放,健全相关管理制度、服务机制、标准规范。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稳妥开展国土空间三维模型成果应用试点。提升数据安全治理监管能力,在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前提下,探索高效便利安全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
【财华社讯】5月28日,据商务部网站发布,中欧半导体上下游企业座谈会5月27日在北京召开。商务部相关司局、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欧盟商会及40余家中欧半导体上下游企业代表参会。会议就深化中欧半导体领域经贸合作进行交流。会议强调,中欧在全球半导体供应链中均占据重要地位,加强合作符合双方利益。当前国际形势复杂严峻,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中国将继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为企业提供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支持中欧半导体企业充分发挥各自互补优势,依法合规深化经贸合作,坚决反对单边主义和霸凌行径,努力维护全球半导体供应链安全与稳定。
【财华社讯】5月26日,英华特(30127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目前暂无并购重组计划。未来如涉及并购重组事项,公司将依法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关注公司公告。
【财华社讯】5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通知。提出,要以《民营经济促进法》贯彻实施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在法治轨道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法律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对照法律规定,做好“立改废释”。一方面,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机制。另一方面,对本地区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等进行清理,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三是全面实施法律规定。增强法治意识,履行法定职责,严格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开展工作,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积极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确保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财华社讯】5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在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指导金融机构深入理解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在逻辑,准确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对照城市更新行动的具体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流程、业务系统和绩效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独特优势,把金融资源用在刀刃上,做好与财政资金、社会资本的有效衔接。及时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按照统一部署,金融监管总局也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通过支持科技金融双多边交流合作,促进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拓宽创业投资资金来源。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扩大到18个城市所在省份,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支持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机构发债融资,拓宽直接融资渠道。鼓励社保基金会在自身业务范围和风险防控要求下开展股权基金投资,支持科技创新。优化管理机制,支持保险资金按市场化原则参与创业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引导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依法依规参与创业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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