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飞尚无烟煤(01738-HK)公布,于2019年10月15日交易时段后,就使用权资产安排而言,该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贵州浦鑫及该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永福矿业与中煤科工订立融资租赁协议,据此,中煤科工已同意按照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作出之指示购买有关永福矿业机器及设备而中煤科工同意向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租赁有关永福矿业机器及设备,租金总额为1.936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2.148亿港元),租期自2019年12月6日起36个月。
此外,永福矿业及中煤科工订立顾问协议,据此,永福矿业同意委聘中煤科工提供有关融资租赁安排之若干顾问服务,服务费为791万元人民币(相当于约877.7万港元)。
根据融资租赁协议,预期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将与中煤科工及有关中煤科工成员订立买卖协议,据此,中煤科工同意按照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作出之指示向有关中煤科工成员购买有关永福矿业机器及设备,代价总额为1.75亿元人民币(相当于约1.95亿港元);及为担保融资租赁协议项下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向中煤科工履行偿付债务的义务:贵州浦鑫将与中煤科工订立股份质押协议,据此,贵州浦鑫同意以中煤科工为受益人质押其于永福矿业的全部股权(占永福矿业股权的70%);飞尚实业将与中煤科工及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签立公司担保,据此,飞尚实业同意以中煤科工为受益人提供担保;及控股股东李非列及王静(李先生的配偶)将与中煤科工及贵州浦鑫及永福矿业分別签立李非列个人担保及王静个人担保,据此,李先生及王女士同意以中煤科工为受益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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