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远东控股国际(00036-HK)前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邱达根于2007年间未得董事会同意,把合共6100万元由公司银行户口转至时任主席、已故父亲邱德根个人银行账户,证监会经调查后,2018年在原讼庭展开法律程序,寻求对邱达根、远东前非执董邱达伟,以及远东前公司秘书兼财务总监吕鸿光,作出取消资格令;证监会昨公布已取得针对邱达根及吕鸿光的取消资格令,并终止对邱达伟的法律行动。
根据法庭命令,邱达根及吕鸿光被取消担任远东或香港任何法团的董事,或直接间接参与远东或香港任何法团的管理资格,分別为期4年及3年。证监会指有关命令是在他们承认以下失当行为后作出,包括在未经远东董事会的适当授权下,将合共6100万元转至邱德根的个人银行账户;远东与其主席之间在投资及损益方面没有作出任何分配协议;以及未有及时将未动用的款项退还予远东。
邱达根承认,曾以虚假及/或具误导性方式将该笔6100万元款项披露为“应收董事款项”;法庭裁定,远东的业务或事务曾以涉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214条下的其他失当行为的方式经营或处理,以致远东的股东未获提供他们可合理期望获得的所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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