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京城机电股份(00187.HK)公布,公司收到控股子公司北洋天青报告,北洋天青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北洋天青作为资产重组标的,涉嫌在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北洋天青进行立案。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洋天青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将督促北洋天青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关注监管调查进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财华社讯】9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束为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工作,研究修订《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成本测算标准,推动形成“1+1+N”的低价倾销规制法律体系。对带头开展恶意低价竞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企业,进行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查,依法从严处理。我们将推动实施《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持续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行为。研究制定《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压实企业价格合规主体责任。
【财华社讯】山东新华制药股份(00719.HK)公布,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左卡尼汀口服溶液及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的《药品注册证书》。左卡尼汀口服溶液用于治疗原发性系统性卡尼汀缺乏症。硫酸镁钠钾口服用浓溶液适用于成人,用于任何需要清洁肠道的操作前的肠道清洁(如需要肠道可视化的操作,包括内镜、放射性检查、外科手术)。
【财华社讯】9月18日,仁东控股(002647.SZ)在互动平台表示,合利宝支付牌照换证续展目前尚处于中止审查阶段,合利宝持续与监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积极推动换证续展工作。支付牌照续展进度受到行业监管政策和主管机关审批影响,具体进展请关注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财华社讯】帝王实业控股(01950.HK)公布,董事会近期得悉,一名女士到访共享工作空间,并出示一份声称由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30万港元、序号为DWF0013的可换股票据,连同一份日期为2024年10月25日、声称由南京汇珂贸易有限公司与一名个人签署的“帝皇池酒”经销合同,并要求将声称票据转换。经作出合理查询后,董事会就声称票据及声称合同作出澄清,董事会认为,声称文件属未经授权的个人行为,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营运或声誉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不会承认声称文件产生任何法律效力,并保留一切法律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向相关人士采取法律行动及向执法机关举报有关事宜。公司已就此事寻求法律意见,并将采取一切必要及适当行动,以保障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财华社讯】TOM集团(02383.HK)公布发生数据安全事件,于2026年9月8日或前后,集团侦测到其位于台湾地区的伺服器遭受网络攻击,该等伺服器为公司主要附属公司城邦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商业周刊”部门提供服务。该网络攻击导致由集团位于台湾地区的伺服器所持有的若干数据被加密。于2026年9月9日,数据安全事件延伸至香港,并影响集团位于香港的伺服器,导致集团位于香港的伺服器所持有的若干数据被加密。在发现该数据安全事件后,集团立即将所有位于台湾地区及香港的受影响系统与互联网隔离并中断连接,以防止网络攻击进一步扩散。集团已委聘网络安全专家及顾问公司,以协助调查数据安全事件的成因和范围;评估集团的数据完整性;及检视集团资讯系统的安全性。截至9月15日,调查仍在进行中,目前尚未能确定数据安全事件有否造成任何数据或资料外泄或遗失,以及(如有)外泄或遗失的程度。集团将于调查完成后采取适当的进一步行动。集团正与网络安全专家及顾问公司紧密合作推进调查工作,且正就数据安全事件对其业务及营运造成的影响展开全面评估。
【财华社讯】恒瑞医药(01276.HK)公布,公司子公司福建盛迪医药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关于HRS-4139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将于近期开展临床试验。HRS-4139片是公司自主研发的1类新药,在动物模型中,可有效改善银屑病症状,抑制炎症反应。经查询,国内外暂无相同靶点药物获批上市。截至目前,HRS-4139片相关项目累计研发投入约2040万元(未经审计)。
【财华社讯】9月16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第一批)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分类制定、动态完善”的方式,首批先制定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眼科、妇科、放射治疗、麻醉、护理、临床量表评估、口腔种植、辅助生殖、产科、放射检查和康复13类(含其他类别中相关项目)的国家医保项目目录。后续结合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进展情况,按程序分批组织专家论证制定。医保项目目录制定后,首先用于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再逐步与各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做好衔接。
【财华社讯】9月15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以下人士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1.秀商时代控股有限公司(01849.HK)前执行董事兼联席主席牟雷;2.该公司前非执行董事师立志;及3.该公司前独立非执行董事张虹。联交所就牟雷、师立志及张虹是否已履行董事职责及责任进行调查,并向其逐一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但他们均未有回覆上市科的查询,亦未有配合调查。
财华社2026年9月15日讯,9月11日,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司对杭州灵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灵卡科技”)出具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共列出5项问询事项,对公司股权沿革、实际业务开展、募集资金安排、股份权利状态以及期权激励等多方面提出核查与信息补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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