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11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国家铁路局,依法约谈携程、同程、去哪儿、飞猪、美团、智行火车票、高铁管家等7家第三方平台企业,针对其不当宣传“候补帮抢”及付费选座业务、不当诱导用户“买长乘短”或“买短乘长”、不当收集和使用平台用户个人信息等不规范经营问题,要求有关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规范火车票销售经营行为,共同维护铁路售票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如发现存在涉嫌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财华社讯】5月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开征求《消费类网联摄像头网络安全标识实施规则》及相关标准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财华社讯】4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中国网络法治发展报告(2025年)》。这是国家网信办连续第二年发布网络法治综合性年度报告,为持续深化网络强国建设法治保障提供权威支撑。
【财华社讯】4月13日,从国家网信办网站获悉,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打赏限额问题,《通知》倡导理性消费,考虑到每个用户实际情况和消费需求不同,没有“一刀切”的对打赏限额进行限制,而是尊重用户消费意愿,要求网站平台为用户提供打赏限额和打赏提醒功能,允许用户自行设定个人单次、单日打赏最高金额,以及设置打赏提醒方式和提醒频次,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权益。
【财华社讯】4月13日,从国家网信办网站获悉,近日,中央网信办秘书局发布《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打赏规范管理的通知》。中央网信办网络综合治理局有关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通知》起草时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注重政策衔接,严格对标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梳理关于直播打赏的政策文件,确保《通知》内容符合上位法规定,并与现行政策要求相协调。二是注重问题导向,聚焦诱导未成年人打赏、刺激用户非理性打赏等突出问题,提出针对性管理要求,做到“靶向”治理。三是注重务实管用,充分征求并吸收地方网信部门和相关网站平台意见,并深入总结固化去年开展的“清朗·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专项行动经验,使《通知》内容符合管理实际、能够有效落地。
【财华社讯】4月9日,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发布,4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网信办等三部门联合召开互联网平台价格合规指导会,指导互联网平台企业落实《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要求,压实主体责任,规范价格竞争行为。《规则》将自4月10日起正式实施。会议强调,平台企业要切实规范补贴行为,坚决遏制恶性价格竞争,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要充分尊重平台内经营者自主定价权,严禁干预定价行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加促销活动并承担费用;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实施虚假促销、价格欺诈等行为。
【财华社讯】2月13日,商务部网站发布,2月12日,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凌激主持召开德资企业圆桌会。德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葛若海以及德国工商大会北京代表处、中国德国商会、巴斯夫、宝马集团、拜耳集团等60余家德资企业和协会代表参会。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网信办有关司局现场与德资企业交流互动,积极回应了德企关注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诉求。
【财华社讯】2月5日,据"中国网信网"发布,近期,中央网信办会同国家医保局深入整治涉医药集中带量采购的网上虚假不实信息,依法依约处置一批污名集采、制造焦虑、误导公众的账号。其中包括编造虚假信息,污名集采政策,博取流量;煽动社会情绪,制造公众焦虑;将非集采产品刻意与集采关联,误导公众。
【财华社讯】1月16日,据国家网信办网站发布,近期,国家网信办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聚焦挑动群体对立、炒作负面话题、开展不规范测评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汽车行业网络乱象专项整治,依法依约处置一批违法违规账号。
【财华社讯】1月7日,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网信办联合发布《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办法》聚焦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四类主体,压实责任义务,划定行为红线,完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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