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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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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十五五”时期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 从严处理恶意低价竞争

【财华社讯】9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十五五”时期推动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束为表示,“十五五”时期,将加快推进《价格法》修订工作,研究修订《关于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制定成本测算标准,推动形成“1+1+N”的低价倾销规制法律体系。对带头开展恶意低价竞争、扰乱生产经营秩序的企业,进行成本调查和价格检查,依法从严处理。我们将推动实施《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持续规范平台经济领域价格竞争行为。研究制定《实施价格监督员制度暂行规定》,压实企业价格合规主体责任。

市场监管总局约谈阿里巴巴、抖音、百度、腾讯、京东、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企业

​【财华社讯】2月14日,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发布,2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阿里巴巴、抖音、百度、腾讯、京东、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企业,要求有关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平台促销推广行为。提醒相关平台企业要杜绝各种形式的“内卷式”竞争,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

【财华社讯】10月1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定点零售药店药品“阴阳价格”监测处置的通知。近期,部分地区陆续发现定点零售药店对医保非医保患者采用“阴阳价格”(歧视性价格)行为,即完全相同的药品销售给医保患者的价格高于非参保患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要求,定点药店通过向参保患者高价售药牟利行为涉嫌价格欺诈,同时违背了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中“不得对医保参保人员实行不公平、歧视性价格”的管理要求,应予严肃核查处置。为进一步加强监测处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2025-10-11 08:50

ETF复盘0821-沪指收盘达3771点续创近十年新高;《价格法修正草案》落地,公用事业ETF(560190)受其影响收涨1.62%

08月21日,A股三大股指表现分化,上证指数小幅上涨0.13%,深证成指微跌0.06%,创业板指下跌0.47%,市场整体呈现窄幅波动。主流宽基指数中,中证A50上涨0.77%,涨幅相对居前。

2025-08-21 17:19

光伏行业协会征集《价格法修正草案》意见,光伏ETF基金(516180)回调蓄势

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通知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价格法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5-08-07 14:09

发改委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行干预措施 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近期煤炭价格快速上涨,连创历史新高,大幅推高下游行业生产成本,对电力供应和冬季供暖产生不利影响,社会各方面反映强烈。针对上述情况,为做好煤炭市场保供稳价工作,10月19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重点煤炭企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召开今冬明春能源保供工作机制煤炭专题座谈会,研究依法对煤炭价格实施干预措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充分运用《价格法》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对煤炭价格进行干预的具体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促进煤炭市场回归理性,确保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2021-10-20 08:00

市场监管总局:大数据杀熟最高可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5‰罚款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相关规定,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低价倾销,扰乱经营秩序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利用大数据分析、算法等技术手段,根据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偏好、交易习惯等特征,基于成本或正当营销策略之外的因素,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上一年度销售总额1‰以上5‰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021-07-05 07:40

唐山市监局、发改委、工信局联合约谈全市钢铁生产企业

5月14日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就钢铁价格联合约谈全市钢铁生产企业。约谈要求各钢铁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守法经营,不得相互串通,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自觉维护钢材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对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居、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并公开曝光。

2021-05-14 11:26

京东、天猫、唯品会因不正当价格行为分别被罚款50万元

12月30日,针对“双十一”前后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网购先提价后打折、虚假促销、诱导交易等问题,根据价格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有关线索,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北京京东世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京东)、杭州昊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天猫)、广州唯品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唯品会)三家企业开展自营业务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于2020年12月24日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作出处罚决定,对上述三家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0-12-31 08:16

市场监管总局:继续加大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11日表示,将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继续加大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监管,始终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第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组织对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的市场价格检查。第二,密切关注生猪及猪肉价格投诉举报情况及相关价格舆情。第三,继续加大对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对大型生猪及猪肉生产流通企业开展提醒告诫,敦促有关市场主体严格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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