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2月30日,据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指导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和违法违规线索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现通报第八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一、宁波宁康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二、临朐湘厢日用品有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店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三、天津顺达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四、南昌美悦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药品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9月1日,国常会召开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草案)》,草案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控。明确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完善监督措施,强化问责执法,大幅提高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华实现微博发布,针对去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有关加强外卖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市场监管总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严守安全底线。市场监管总局将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主体责任作为工作重点,多次约谈美团、饿了么等平台,要求平台“落实五个责任,做到五个确保”:落实审查责任,确保入网商家具有实体经营门店;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线上线下餐饮服务同标同质;落实配送责任,确保配送环节餐食不受污染;落实维权责任,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保护;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有专门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
据新华社,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1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即“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坚持依法从严打击,对违法行为“处罚到人”,保持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
新华视点讯,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假药、劣药、药价高、药品短缺等突出问题,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体现了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精神,进一步健全了覆盖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法律制度。
7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扩充列入主体类型、列入情形等。对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所有监管对象和事项,原则上都尽量覆盖,形成市场监管领域统一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制度。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领域,增加列入情形,加大惩戒力度。
5月21日讯,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修订后的《进口药材管理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进口药材管理上,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药材执行的标准,加强溯源管理。鼓励进口,体现互联互通。《办法》取消了“允许药材进口的边境口岸,只能进口该口岸周边国家或者地区所产药材”的限定,落实“一带一路”倡议,体现“互联互通”精神。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表示,下一步,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着力解决我国药品领域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问题。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政策引导,有效监管和优化服务,促进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快临床急需和罕见病治疗药品的审评审批,制定鼓励药物研发创新的政策。推动法律法规制修订,不断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高风险重点产品监管,用好检查、抽检、监测等多种监管手段,严防严管严控安全风险。
1月9日,新华社时评文章称,要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必须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暴露的突出问题加速完善法律法规,尽快出台针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专项条例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真正做到有法可依;要加强保健品国家标准体系建设,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要建立从原料到生产再到市场流通的全过程监管体系,不留死角;要明晰相关部门审批、监督和处罚职责,建立监督通报协查制度和常态化长效监管机制;出现问题,要露头就打、一查到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取缔整治违规企业,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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