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登录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HI!欢迎注册财华智库网

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其它登录方式
无害化处理

无害化处理

住建部、国开行: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开发银行发布《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通知》。提出重点支持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主要包括:县城、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集中收集设施;县城、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各类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等设施以及乡镇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站或县级再生资源利用中心;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运行监管信息平台。

2022-07-04 15:32

六部门:到2025年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

5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提出,到2025年,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明显提升,有条件的村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减量;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有新提升。各省(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于2022年6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量化工作目标。(财联社)

国家药监局:自即日起停止莲必治注射液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

1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莲必治注射液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国家药监局:自即日起停止莲必治注射液在中国的生产、销售、使用

1月1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根据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莲必治注射液开展了上市后评价。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莲必治注射液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国家药监局: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种药品注册证书

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羟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个品种开展了上市后评价。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个品种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国家药监局:注销小儿酚氨咖敏颗粒等8种药品注册证书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16日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小儿酚氨咖敏颗粒、氨非咖片、复方氨基比林茶碱片、氨林酚咖胶囊、氨咖敏片、丁苯羥酸乳膏、小儿复方阿司匹林片、氨非咖敏片等8种药品开展了上市后评价。经评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上述8种药品在我国的生产、销售、使用,注销药品注册证书。已上市销售的产品,由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负责召回,召回产品由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销毁或者依法采取其他无害化处理等措施。

中国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着

新华社北京10月21日电,检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显着。从重点领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成效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进展明显。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啟动,各省(区、市)均已制定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垃圾分类习惯加快养成。到2020年底,46个试点城市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到94.6%,回收利用率平均达到36.2%。202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2.35亿吨,无害化处理率达99.7%;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90%以上,2.4万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得到整治。

前7月广东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204.8%

8月26日,从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了解到,未来,新能源汽车无害化处理有望放量增长,碳捕集与封存、土壤修复等产业将迎来巨大市场机遇。据广东省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1~7月,广东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204.8%。(财联社)

2021-08-26 07:53

1998-2024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