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谴责富达基金(香港)并处以罚款350万港元,原因是该公司无牌进行期货合约交易,延迟向证监会汇报违规事项,及在一项申请期间向证监会呈交不正确的资料,因而违反了监管规定。
证监会指,在200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富达香港在未领有所需牌照的情况下,为其海外联属公司执行了6,738宗期货合约交易,总值约为400亿美元。富达香港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进行检讨时识別出有关涉嫌违规事项,但却待取得外部法律意见后,才于2018年8月向证监会汇报有关事件。
另外,富达香港在2017年3月就一隻新基金向证监会申请认可时,呈交了一份根据过时的范本来编制的错误资料查检表,导致该公司没有在该份呈交予证监会的查检表內填写或提供某些必需的资料。
证监会在决定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并无证据显示富达香港的缺失是故意或蓄意造成的;并无证据显示有客户蒙受任何财务损失;富达香港委聘了独立检讨机构,以检讨其有关基金申请程序的內部监控措施,及已采取步骤纠正所识別出的缺失;富达香港采取了补救行动,以加强其內部系统及监控措施;富达香港与证监会合作解决其提出的关注事项;及富达香港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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