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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壕能源(300332.SZ):控股股东代付燃气采购款未及时审议披露,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警示通报,中证鹏元维持A+评级

日期: 2026-05-08 08:30

2026年5月7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0332.SZ)控股股东天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公司子/分公司向上游供应商支付燃气采购款,公司短期内向控股股东归还代垫款,关联交易金额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但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北京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公告显示,2026年4月24日,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警示函》和深交所《通报批评决定》,对公司、董事长陈作涛、总经理刘彦山、董事会秘书汪芳敏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及通报批评的处分。公司已完成整改,并于2026年3月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中证鹏元认为,上述事件反映公司在合规意识、信息披露等方面有待加强管理。综合考虑公司现状,中证鹏元决定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天壕转债”信用等级为A+。同时,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公司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持续跟踪相关事项对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内容来源:有连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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