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7月24日,香港证监会谴责胜利证券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17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处理某客户帐户時違反监管规定。
证监会亦暂时吊销胜利的负责人员兼核心职能主管赵子良的牌照,为期三个月,由2026年7月22日起至2026年10月21日止。
证监会在调查一项疑似“唱高散货”计划期间,揭发有关违规行为。
证监会发现,一名客户于2019年10月29日在胜利开立帐户,并表示有意透过胜利卖出他在另一家经纪行持有的证券。该客户在开户后不久,先后两度向胜利发出卖股指示,并提供了宣称由其他经纪行发出的结单,作为他持有该等股份的证明。
尽管当时存在多项预警迹象(包括该客户宣称持有的股份价值与他在开户文件中申报的财政状况并不相称),理应促使胜利更严密地审查该客户所提供的资料,但胜利在执行该客户的指示前却未有向该客户作出充分的查询,亦无就有关预警迹象取得令人满意的解释。
此外,后续资料显示,该客户可能曾向胜利提供虚假文件,藉以促成其中一项交易,但胜利并未就该客户具欺诈或欺骗性质的行为向证监会作出汇报。
证监会认为,胜利处理该客户帐户的方式,未能达到《操守准则》、《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及《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指引》(适用于持牌法团)所要求的标准。
证监会认为,胜利的缺失乃归因于赵未有尽责履行其作为该公司负责人员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职责。
证监会在决定采取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本案的所有相关情况,包括:
●这是一宗个别事件;
●没有证据显示胜利的内部监控制度存在系统性漏洞;
●胜利其后改善了其内部政策及程序,并推行强制性员工培训,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胜利及赵与证监会合作,令有关事项得以解决;及
●赵过往并无遭受证监会纪律处分的纪录。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