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9月29日,香港证监会谴责正大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正大)并处以罚款7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间(有关期间)没有遵从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规定和其他监管规定。
证监会亦暂时吊销正大的负责人员钟浩的牌照,为期七个月,由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27日止。
证监会的调查发现,正大在有关期间没有对160名客户用以就期货交易发出指示的客户自设系统进行任何尽职审查或测试,以致其未能妥善评估及管理与其客户使用客户自设系统相关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和其他风险。正大亦没有妥善监控其客户使用客户自设系统的情况,导致其本身面临无牌活动、洗钱、代名人帐户安排和未经授权使用客户帐户等不当行为的风险。
此外,存入八个客户帐户内的款项的金额和频密程度,与客户在开户文件中申报的财政状况并不相称。虽然正大声称钟会向选定客户作出查询,以了解他们最新的财政状况及其存款和交易背后的原因,但没有任何纪录可证明该公司曾向该等客户作出查询。因此,正大未能证明其曾就该八个客户帐户内的存款作适当查询,并妥善处理所涉及的洗钱/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
证监会亦发现,正大没有设立有效的持续监察系统,以侦测及评估客户帐户内的可疑交易模式。在有关期间内,该八个客户帐户曾频繁出现大量交易,其中包括同一客户于同一秒内以同一价格就同一期货合约发出买卖指示的情况共176次,但正大均未能侦测出来。
证监会认为,正大的系统和监控措施不足及成效不彰,且正大没有确保《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打击洗钱指引》和《操守准则》获得遵从。
证监会认为,正大的缺失乃归因于钟没有履行其作为负责人员及正大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证监会在决定对正大及钟采取上述纪律处分时,已考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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