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5日,据"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指导意见》是私募基金领域“1+N+X”制度体系中的方向性、基础性文件。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制定落实《指导意见》的三年行动方案,并积极会同宏观政策部门、国资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密切协作形成合力,推动各项任务、工作落地见效。一是完善私募基金领域“N+X”规则体系,加强分级分类监管、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开展专项行动从严惩处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完善行业内生约束和市场化监督制约,并加大对符合国家战略、合规运行的私募基金的支持力度。二是会同相关部门、地方政府加快构建部际央地协同联动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常态化工作会商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合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三是加大宣传和指导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对《指导意见》进行解读和引导,积极回应市场各方关切,防止误解误读,同时加强对行业机构的培训,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平稳推进。
【财华社讯】6月5日,据"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强化源头防控:(一)优化私募基金登记备案规则,坚决防止不符合私募基金特征和运作规律的机构和产品作为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确有必要新设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加强综合研判会商、经营主体登记、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等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衔接。(二)拟办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机构应当在通过综合研判会商后申请经营主体登记。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统一综合研判会商范围、标准。省级人民政府、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等部门与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共同开展综合研判会商工作,优化并公开综合研判会商程序,做好把关和政策解读,严禁下放。(三)严格落实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要求,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同意,不得在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私募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涉及私募基金字样。
【财华社讯】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通知。其中提出,完善制度规则体系。构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体系,完善反不正当竞争顶层设计。对标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在政府规制、监管透明、企业合规等方面有效衔接,增强反不正当竞争制度型开放的话语权。及时总结监管实践经验,推动研究制定《禁止网络不正当竞争条例》。系统推动制修订规范仿冒混淆、禁止商业贿赂等规章,为行政执法提供规范指引。推动研究发布相关行业市场价格与竞争行为评估报告,引导良性竞争,逐步构建多层次的反不正当竞争政策工具箱。推动健全行政执法、民事救济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与协同查核,探索形成信息共享、执法联动的工作格局。
【财华社讯】2月28日,金融监管总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做好帮扶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期限、金额、利率和贴息方式等政策要点,旨在过渡期后延续金融财政协同有益经验,继续为符合条件的群体增收致富提供专属金融支持。相比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帮扶小额信贷的支持对象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调整为农村地区有帮扶需求的人口,贷款金额也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同时,《通知》要求银行完善专业化经营机制,加大内部资源倾斜力度,改进信贷管理流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提升贷款发放精准性,强化贷后管理。《通知》还从监管政策、货币信贷政策、财政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等四方面,对支持政策协同机制作了优化。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帮扶小额信贷作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全面振兴,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力量。
【财华社讯】1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其中提出,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工业互联网平台。实施工业互联网与人工智能融合赋能行动,引导平台企业加快提升全员人工智能素养与技能,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工业全链条渗透,在生产控制、风险识别等规则相对明确的场景推广判别式人工智能应用,在工艺优化、方案设计等需求相对复杂的场景探索生成式人工智能实践。支持平台企业聚焦重点行业高价值场景,加快培育流程自动化助手、智慧巡检数字人、具身智能装备等自决策、自执行、自演进的工业场景智能体。支持平台企业提升工业智能应用水平,探索“平台+场景智能体”融合架构,依托自主智能体互联协议,实现多智能体在复杂生产场景中的任务调度、信息共享与群体协作。
【财华社讯】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完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登记模式,因地制宜建立抵押物清单名录,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规范开展登记、查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数字化管理平台,赋予抵押资产专属“二维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农业保险+融资”模式,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融资对接服务。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分担和监测机制,探索创新担保服务路径,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支持通过物联网平台等智能化手段,加强在押资产管理。
【财华社讯】12月25日,商务部网站发布,近日,商务部办公厅分别与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签署合作备忘录,探索构建长期、稳定、高效的“银贸”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优势互补、促进协同发展、提升落实质效,为“十五五”良好开局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合作备忘录,商务部将发挥统筹协调优势,加强政策宣介和业务指导,推动中信银行、浦发银行更好融入和服务商务高质量发展。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将发挥综合金融优势,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金融服务,增强经济金融适配性。双方将建立常态化协调联络机制,强化双向交流和协作联动,围绕提振和扩大消费、稳定外贸发展、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深化对外投资合作、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重点领域,增强政策衔接、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推动政策效应快速传导、工作部署及时落地、经营主体更好获利,切实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财华社讯】11月21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开展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名单增补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根据内地与香港有关监管要求,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严格管理,确保其持续符合审核推荐要求并高质量完成H股企业审计业务。一是持续条件审核。推荐不搞“终身制”,并非永久有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健全完善名单动态管理和市场退出机制,每年结合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评估,对于不再符合《通知》基本要求的,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撤回推荐。二是强化后续管理。财政部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纳入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每年开展一次执业质量检查(“一年一查”)的项目抽检范围,每年在检查H股会计师事务所时,抽检部分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实现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H股企业审计业务项目的滚动覆盖。同时,加强对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报备管理。三是加强监管协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强化对H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后续监管,并与香港方面及时互通H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情况,加强信息共享。
【财华社讯】8月12日,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近日,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召开第二次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监管联络员会议。会议通报了2025年上半年金融消费投诉情况,研究讨论了金融消费环境治理相关工作以及近期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安排等。会议强调,金融监管总局要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做好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及时会商研判投诉形势,对金融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重点领域问题开展协同治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推动形成金融消费环境治理工作合力,对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强化风险提示和集中整治;集约、高效开展9月金融教育宣传活动,采取有效的金融教育宣传方式方法,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共治,切实发挥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实效,推动金融消保和投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财华社讯】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强化数字金融赋能,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简化业务手续流程,提高服务制造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效率。加强对5G、工业互联网、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推动银行建设数字化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强场景聚合、生态对接、信息采集、数据验证、估值定价、产品创新等,实现结算、融资、现金管理等“一站式”金融服务。有序推进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优化对首贷户的征信供给,提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鼓励金融机构与中国中小企业服务网协同联动,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的“找资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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