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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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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商品住宅除外)

【财华社讯】9月3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按新规划用途(商品住宅除外)实行低效用地再开发。其中,保留集体性质的,依法办理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使用原有国有建设用地的,经批准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相关用地手续,依规依约需要收回的除外;涉及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且改造后用于工业用途的,可由政府依法实施土地征收后,协议出让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由其成立的全资子公司实施改造。

文旅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7月19日,文旅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目标到2025年,初步形成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內涵丰富、特色鲜明、服务优质的乡村民宿发展格局。重点任务提出,积极吸引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企业、能人创客等多元投资经营主体参与乡村民宿建设。鼓励农户和返乡人员开发利用自有房屋自主经营乡村民宿,在规划布局、质量标准、建筑风格等方面加强指导。在尊重农民意愿并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注册公司、组建合作社、村民入股等方式整村连片发展乡村民宿。鼓励城镇居民等通过租赁产权明晰的闲置宅基地房屋、合作经营等方式开展乡村民宿经营。发挥乡村民宿就业渠道多、方式灵活等优势,鼓励和引导村民参与经营服务,提升劳动技能,促进增收致富。

2022-07-1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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