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9日,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向浙江永安融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除牌,前股份代号:8211)前独立非执行董事余伟东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联交所就余伟东是否有履行《上市规则》下的职责及责任进行调查。作为调查的一部分,联交所向其发出调查函及提醒函。余伟东并没有回复上市科的查询。
【财华社讯】5月7日,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中国糖果控股有限公司四名前董事最长为期33个月的取消资格令,原因是他们疏忽职守,未能发现公司财务纪录中有金额被夸大的情况,亦没有妥善地履行其作为董事的职责。名列证监会法律程序的四名中国糖果前董事分别为:前执行董事兼主席李宇娜及洪绮婉;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朱伟华和王竞强。根据有关法庭命令,四人均不得担任香港任何法团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亦不得参与香港任何法团的管理,洪及李的期限分别为33个月及24个月,而朱及王的期限各为12个月。他们亦被饬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证监会经调查后采取上述法律行动,调查发现,中国糖果《2016中期报告》及《2016年报》所披露的现金及银行结余分别被严重夸大87%及97%。证监会亦发现,中国糖果曾伪造银行及会计纪录来掩饰金额被夸大的情况。
【财华社讯】4月29日,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对中国汽车内饰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048)及其附属公司文嘉胜有限公司前董事黄浩然和文嘉胜前总经理苏龙影展开法律程序。两人涉嫌违反受信责任,当中涉及宣称的虚构交易及不当付款。证监会正寻求法庭对黄及苏作出取消资格令,并向黄发出1460万元的赔偿令,有关金额为中国汽车涉嫌因由文嘉胜作出的宣称不当付款而招致的损失和损害。
【财华社讯】4月9日,香港证监会谴责印象投资有限公司并处以罚款2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没有勤勉尽责地监督其职员,亦未有就职员交易活动维持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证监会亦禁止印象的前董事、负责人员兼核心职能主管刘杉重投业界八个月,由2026年4月2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止。
【财华社讯】3月5日,从香港证监会网站获悉,香港证监会向原讼法庭取得命令,要求酷派集团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张巍向酷派支付400万港元的赔偿,原因是他对造成该公司财务损失的一连串交易负有责任。此外,张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亦不得参与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管理,为期五年。他被飭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与此同时,证监会针对酷派六名前董事(即贾跃亭、蒋超、刘江峰、刘弘、陈敬忠及谢维信)的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
【财华社讯】3月5日,从港交所网站获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日谴责:1. 中港石油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32);及向下列人士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2.前执行董事、行政总裁兼主席于济源。该公司所发布的财务业绩及报告严重不准确、不完备及/或具误导成分,被裁定违反了《上市规则》。就此,于济源被裁定超过两年未有向该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汇报有关该公司重大资产的问题,包括相关资产的损失。
【财华社讯】2月10日,香港证监会在原讼法庭取得命令,要求裕承科金有限公司(裕承科金,在关键时间名为民丰企业控股有限公司)前非执行董事廖骏伦及前董事总经理许广熙向该公司支付5750万元的赔偿,原因是他们在收购及出售廖氏集团有限公司(廖氏集团)股权一事上导致该公司蒙受财务损失。此外,廖及许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裕承科金及任何其他法团的董事,及不得以任何方式关涉或参与该等法团的管理,分别为期八年及六年
辽宁依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依生”或“公司”)作为纳斯达克上市企业全资子公司,近年凭借合法合规经营成为沈北新区稳定纳税支柱与医药行业标杆,被评为辽宁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省级绿色工厂。
【财华社讯】同源康医药-B(02410.HK)公布,公司在研1类新药甲磺酸艾多替尼片(TY-9591片)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药品审评中心(“CDE”)拟纳入优先审评品种名单,拟定适应症为: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外显子19缺失(19DEL)或外显子21(L858R)置换突变,并伴有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成人患者的一线治疗。此外,董事会亦已注意到公司股份价格及成交量近期出现不寻常波动。经作出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其并不知悉导致有关波动的任何原因,或为避免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而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或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目前,董事会确认集团的业务经营正常稳定,其核心业务进展顺利,并无任何引起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关注的须予披露的重大事项。
【财华社讯】周六福(06168.HK)公布,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公司H股价格近期出现不寻常波动。经作出合理查询后,董事会确认,其并不知悉导致股份价格波动的任何原因,或为避免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而须予披露的任何资料,或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须予披露的任何内幕消息。目前,董事会确认集团的业务经营正常稳定,核心业务进展顺利,并无任何引起董事会和公司管理层关注的须予披露的重大事项。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