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5月26日,据商务部、外汇局统计,2026年1-4月,我国全行业对外直接投资429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9%(以美元计为619.9亿美元,增长7.7%)。其中,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2个国家和地区的523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投资3157.4亿元人民币,下降13.9%(以美元计为455.8亿美元,下降10.7%)。
【财华社讯】5月22日,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三类整治对象:1.非法跨境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活动的境外机构。2.协助境外机构非法跨境经营的境内关联或合作主体,以及招揽、指导境内投资者证券期货开户并牟利的境内非法中介。3.在境内违法违规发布营销信息、非法提供证券期货开户等交易服务的网站、应用程序(APP)等互联网平台,以及非法发布开户教程、经验分享等信息的境内网络自媒体。
【财华社讯】5月22日,据"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实施方案》。《整治方案》聚焦取缔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经营活动,建立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有利于净化资本市场生态,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也有利于引导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整治方案》明确了整治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全面开展监测排查,通报重大问题线索,及时对非法跨境经营涉及的互联网平台、广告和信息等进行清理处置。二是约谈非法跨境经营境外机构等,督促其严格落实整治要求。对非法跨境经营机构,开展检查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主体立案侦查。做好境内主体非法业务的剥离处置。三是约谈为境内投资者非法跨境证券期货基金投资提供账户服务的境内银行,监督境内银行加强外汇资金汇出的合规性审核,打击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流出渠道。四是强化跨境监管协作,保障境内投资者财产安全,妥善处理投资者投诉。做好宣传教育、风险警示及政策宣传引导。五是完善监管制度,引导境内投资者通过合法渠道开展境外投资。
【财华社讯】9月8日,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24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继续保持世界前列,流量全球占比提升0.5个百分点。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92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8.4%,占全球份额的11.9%,较上年提升0.5个百分点,连续13年列全球前三,连续九年占全球份额超过一成。2024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3.14万亿美元,连续八年排名全球前三。境外企业覆盖全球超过80%的国家和地区,年度经营状况良好。截至2024年底,中国境内投资者共在全球19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境外企业5.2万家,其中,在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设立境外企业1.9万家。2024年,境外企业当年收益再投资778.9亿美元,占同期流量的40.5%,七成境外企业盈利或持平。投资领域持续多元,超八成投向五大领域。2024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了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门类,其中流向批发零售、租赁和商务服务、制造、金融、采矿五领域的投资均超过百亿美元。对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80.5%、205.5%。
【财华社讯】1月3日,据广东证监局网站发布,近期,经监测发现香港某某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多个省市宣称,中小企业可将其商标等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后在香港“上市”,并收取高额的“上市”费用;同时,通过交易软件为境内投资者搭建交易平台,向社会公众推介所谓的“知识产权份额”,目前已有部分投资者反映其权益受损。据了解,香港某某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或“上市”企业未经香港和内地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许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上述以境外“上市”为噱头宣传推介、诱导社会公众购买“知识产权份额”的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涉嫌非法金融活动,企业和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风险。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金融活动,谨防上当受骗;广大企业应守法经营、合规展业,以免受到相应处罚。如发现有关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当地的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举报,共同抵制非法金融活动。
【财华社讯】11月19日,香港金管局总裁余伟文在香港交易所互联互通十周年高峰论坛演讲表示,近期,正在跟内地商讨为债券通南向通适度扩容,包括扩大合资格境内投资者范围,例如纳入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财华社讯】11月19日,香港金融管理局总裁余伟文11月18日在香港交易所互联互通十周年高峰论坛主旨演讲,十年前,沪港通的推出开启了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双向联通的新篇章。十年间,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市场交投活跃。展望未来,我们将不断发展壮大的互联互通机制,同时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和离岸人民币业务生态圈建设。例如,我们今年初刚推出的跨境理财通优化版,实现了额度提升、产品扩容、销售宣传优化等多方面的升级;以及今年5月,我们对「互换通」进行了优化,完善产品类别和配套功能,增强投资者对冲策略的灵活性和风险管理的效率。近期,我们也正在跟内地商讨为债券通南向通适度扩容,包括扩大合资格境内投资者范围,例如纳入证券、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机构。
11月17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有序推动创新开放。借助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先行先试契机,依法依规推进区内资本可兑换,促进跨境双向流动。扩大外商投资股权投资企业(QFLP)试点,深化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QDIE)试点,适度提高投资额度,提升境外投资便利化。推进外商独资私募证券投资机构(WFOE PFM)试点,引入国际知名资产管理机构集聚。支持风投创投企业发行创投专项债券及大湾区跨境人民币专项债券,拓展风投创投企业海外中长线资金来源,引入境外资金设立人民币创业投资母基金。
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南向通”将于2021年9月24日上线。境内投资者可使用人民币或外汇参与“南向通”,相关资金只可用于债券投资;境内投资者不得通过“南向通”非法套汇。债券“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9日透露,近期将分别扩大上海、北京和深圳三地合格境内有限合伙(QDLP)/投资企业(QDIE)试点规模,进一步满足境内投资者全球配置资产的需求。同时,还将稳步扩大QDLP试点区域,拟新增海南自由贸易港和重庆市开展QDLP试点,更好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成渝经济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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