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7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实施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答记者问。
【财华社讯】6月20日,据商务部发布,2025年1-5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4018家,同比增长10.4%;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581.9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3.2%。从行业看,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915.2亿元人民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2596.4亿元人民币。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1090.4亿元人民币,其中,电子商务服务业、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业、化学药品制造业、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146%、74.9%、59.2%、20%。从来源地看,东盟地区实际对华投资增长20.5%,日本、英国、韩国、德国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70.2%、60.9%、10.3%、7.1%(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财华社讯】6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5月外汇市场形势答记者问。发言人表示,5月份,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外汇市场运行平稳。一是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5月份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33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保持在较高水平,外资增持境内股票较上月进一步增加,服务贸易、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派息、对外直接投资等资金净流出总体保持稳定。二是市场预期平稳。5月份银行结售汇转为顺差。企业、个人等结汇意愿稳定,购汇需求回落,市场交易理性有序。当前我国经济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发展态势,将继续为外汇市场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张虎表示,支持深圳对标全球最佳实践,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支持深圳推进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加强外商投资保障,完善外籍人员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生活便利制度。
【财华社讯】6月9日,海关总署公布数据,据海关统计,前5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10.25万亿元,同比(下同)增长7%,占我外贸总值的57.1%,比去年同期提升2.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6.97万亿元,增长8%,占我出口总值的65.4%;进口3.28万亿元,增长4.9%,占我进口总值的45.1%。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5.21万亿元,增长2.3%,占我外贸总值的29%。其中,出口2.88万亿元,增长6%;进口2.33万亿元,下降1.9%。国有企业进出口2.44万亿元,下降12.7%,占我外贸总值的13.6%。其中,出口7994亿元,增长4.3%;进口1.64万亿元,下降19.1%。
【财华社讯】6月4日,据"深圳商务"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深圳市推动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促进数据要素畅通跨境。在前海、河套等区域试点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制度。编制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科研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指引,支持经备案的科研机构及企业在保障安全前提下,实现科学研究数据跨境互联互通。探索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数据跨境传输“绿色通道”。
【财华社讯】5月14日,科技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印发《加快构建科技金融体制 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政策举措》,其中提到,推动科技金融开放合作。支持外商投资境内科技型企业,提高外资在华开展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便利性。用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拓宽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科技型企业依法依规境外上市。面向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通过支持科技金融双多边交流合作,促进创业投资、科技型企业、技术转移等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国际化科技金融人才。
【财华社讯】5月9日,海关总署公布,据海关统计,前4个月,民营企业进出口8.05万亿元,同比(下同)增长6.8%,占我外贸总值的56.9%,比去年同期提升2.3个百分点。其中,出口5.47万亿元,增长8.1%,占我出口总值的65.1%;进口2.58万亿元,增长4.2%,占我进口总值的45%。同期,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4.1万亿元,增长1.9%,占我外贸总值的29%。其中,出口2.28万亿元,增长6.1%;进口1.82万亿元,下降3%。国有企业进出口1.96万亿元,下降11.3%,占我外贸总值的13.9%。其中,出口6406亿元,增长7.3%;进口1.32万亿元,下降18.2%。
【财华社讯】4月18日,据商务部网站发布,2025年1-3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2603家,同比增长4.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2692.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8%。3月当月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13.2%。
【财华社讯】3月12日,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投资促进局发布《2025年深圳商务投促领域支持政策要点》的通知。其中提出,进一步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资。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奖励。对2023年度、2024年度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分别达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含金融业、房地产业企业)根据不同行业类别按不高于新增实际外资金额的3%、2%或1%予以奖励,单家企业最高奖励5000万元。支持外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加大在深投资。对经认定的广东省外资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深圳市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且2023年度、2024年度新增实际外资金额分别达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跨国公司总部企业予以一次性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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