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0月11日,据"工信微报"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其中提出,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化“5G+工业互联网”融合创新和规模化应用,按需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加速算力与行业融合应用。提升工业数据要素供给,推动数据资源化、资产化和要素化,建设一批高质量行业数据集。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服务型制造融合创新,引导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和智能体在重点场景布局应用。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能力。
【财华社讯】9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强化算力资源供给支撑。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落实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规模部署,持续优化热点应用区域需求保障。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支持地方协同参与、共同建设,在国家统一标准指导下,推动全国算力资源有序池化,并网运行,打造集算力统筹监测、统一调度、弹性供给、安全保障于一体的新型算力网基础设施。引导各类算力资源与数创企业需求高效精准对接,鼓励国家枢纽节点面向数创企业提供低成本、广覆盖、可靠安全的算力服务,降低算力使用门槛。
【财华社讯】9月25日,据教育部网站发布,近日,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指引》,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验收管理工作,深化全国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校园食品安全制度体系,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财华社讯】9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张云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赋能新型工业化。优赋能应用,研究出台“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重点行业、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智能化转型任务。制定“人工智能+制造”转型路线图,发布实施制造业企业人工智能应用指南。培育一批赋能应用服务商,打造模型调优、数据治理、安全保障等“一站式工具箱”。常态化开展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深度行”活动,促进供需精准对接。
【财华社讯】6月30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就传媒查询內地放宽日本食品进口管制措施一事,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今日发出以下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在2025年6月29日作出《关于有条件恢复日本部分地区水产品进口的公告》,即日起恢复部分原产地为日本的水产品进口,十个都县除外。公告亦提及,有关进口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以及日方须有效履行官方监管责任。特区政府因应日本福岛核污水排放海洋计划,为确保香港的食物安全和公众健康,于2023年8月24日开始,禁止进口来自十个较高风险都县的水产(包括东京、福岛、千叶、栃木、茨城、群马、宫城、新潟、长野和埼玉)。福岛核电站核污水排放的时间长度和规模是前所未有,因此,我们必须谨慎行事。特区政府一直就有关问题与日方保持沟通,包括要求日本提供核污水排放的最新发展和科学证据,评核有否条件放寛现时采取的食物安全保障措施。如特区政府有政策调整,会作出公报。
【财华社讯】6月20日,天融信(002212.SZ)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推出了区块链、零信任、商用密码、漏洞扫描等安全产品及解决方案,可为稳定币相关场景提供安全保障。
【财华社讯】5月16日,国家数据局综合司近日印发《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是国家数据局首次向地方数据管理部门印发的指导开展数字中国建设的文件。其中提出,到2025年底,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领域新质生产力不断壮大,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稳步推进,算力规模超过300EFLOPS,政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数字文化建设跃上新台阶,数字社会精准化、普惠化、便捷化取得显著成效,数字生态文明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数字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财华社讯】12月3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消息,香港特区数字政策办公室今日宣布推出数据治理专题网页,涵盖《数据治理原则》及相关的策略、指引及技术标准等,一站式介绍政府的数据治理政策。数字办提出三项指导性《数据治理原则》:1.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须符合相关法规和保障个人资料私隐,而个人数据共享须获适当授权的情况下进行;2.数据安全是实现数据开放与共享的基础,故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须兼顾数据安全,当中包括数据內容、数据分享流动和使用的安全保障;及3.就不同类別的数据采用相应的数据治理原则,以平衡数据的开放使用及保护规范。
5月2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促进煤炭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快推进生产煤矿智能化改造。生产煤矿在保障煤炭安全稳定供应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进生产、经营、管理环节智能化改造,重点推进大型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智能化改造。大型煤矿要加快智能化改造,到2025年底前建成单个或多个系统智能化,具备条件的要实现采掘系统智能化。鼓励300万吨/年以上的生产煤矿全面推进主要生产环节智能化改造,力争率先建成全系统智能化煤矿。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海拔高于2400米或采深大于600米的生产煤矿,要根据地质条件与灾害特点一矿一策制定智能化改造方案,加快推进重点危险环节智能化改造,全面增强生产安全保障能力。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煤矿,复产前要制定智能化建设方案,明确完成时限,按要求限期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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