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日报,相关报道言之凿凿地称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屋信息纳入普查范围。事实上,早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时候,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进行了登记。从2010年查人查房至今,房地产税也没有推出。可见,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在配合统计人员入户调查时,可以放心如实申报。某些专家所谓“普查结果将为房地产税征缴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是无稽之谈。
财政部发布《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通知》,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
据上海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称,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提升民营经济活力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要求,经市政府批准,自2019年1月1日起,将本市房产税原值减除比例由20%提高至30%,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地成本,实质性减轻企业负担。
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市人民政府令第311号)规定测算,2019年主城区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是指成交建筑面积价格达到17630元/平方米及以上的住房。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公告,即日起重庆市主城个人新购高档住房房产税征税起点,将由去年每平方米15455元人民币调整为176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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