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月13日,据"Faraday Future"公众号消息,针对近期公司识别到的涉嫌非法做空及散布虚假、误导性信息操纵市场不当得利的相关行为,公司已采取正式法律行动,并正在持续推进证据收集、监管投诉及诉讼准备工作。近期,公司发现华其心及其团伙疑似通过散布不实言论、传播误导性内容,并配合相关市场交易行为,干扰市场认知,损害公司声誉,对公司股价表现及股东股民利益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对此,公司予以强烈谴责。为切实维护股东股民利益,FF已针对相关涉嫌非法做空及市场操纵行为采取新的实质性法律措施。
【财华社讯】2月13日,香港金管局今日发布了有关优化《银行业条例》公众咨询的总结。咨询的优化建议涵盖规管银行控权公司、聘用具技能人士,及一系列对《银行业条例》和其他银行业相关法例的技术性修订,旨在令规管要求更清晰和有效,同时减低合规成本。整体而言,回应者对优化建议表示支持。总结文件载有咨询期间所收集的意见及相关回应。金管局将继续推进有关法律拟定工作,并计划在2026年内向立法会提交法例修订草案。
【财华社讯】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1月6日讯,香港海关推出为期三个月的完税标签制度先导计划已于1月4日顺利完成。香港海关透过先导计划于实际操作环境中模拟完税标签制度的运作流程及相关技术,并监察已附贴试行完税标签的香烟,由生产场所运送至零售销售点的整个供应链流程,并收集各持份者的意见回馈。
【财华社讯】创业集团控股(02221.HK)公布,于2025年11月11日,公司与京东科技订立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开发及推广智能餐厨垃圾处理设备的潜在业务合作。根据战略合作协议,订约方拟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合作厨余项目,其中,京东科技将主要负责营销及品牌推广,使用大数据及应用人工智能,而公司将主要负责提供设备管理服务以及废用油的收集与销售。京东科技亦将向公司提供资金,以满足厨余项目运作中的资金需求。
【财华社讯】9月25日,美的集团(000333.SZ)在互动平台表示,目前,公司在整机方面布局了类人形、全人形及超人形3个机器人平台。其中,美的机器人“美罗“开始进入美的洗衣机荆州工厂,并开始参与信息收集、设备维护、固定巡检等任务,以及参与设备上下料、物料搬运等标准化作业流程。在2025世界人工智能大会(WAIC)上,公司的家用人形机器人“美拉”完成全球首秀,它能听懂指令泡咖啡、语音开冰箱,还与美的高端智能家居深度联动,展示了家庭机器人未来的图景。 全人形X系列1代机器人的整机设计已完成,目前处于内部技术研发阶段,预计明年会开始尝试应用验证。超人形U系列机器人则是从应用场景出发,突破现有通用人形机器人形态的产品创新,尚在概念设计和验证阶段。
【财华社讯】9月9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消息,香港特区环境局今日公布,氢能源跨部门工作小组原则上同意多一个氢燃料试验项目的申请。有关项目为吡吡汽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交试验项目的申请,涉及在元朗一个地点展示30辆氢燃料电池货车,并于该处与凹头加氢站之间运行该些车辆,以作试驾、加氢和销售之用。至今,工作小组先后审视并原则上同意了28个开展氢能源试验项目的申请。工作小组会继续参考试验项目收集到的运作数据及经验,为持续优化本地氢能应用的安全和技术指引提供意见。
【财华社讯】7月7日,香港特区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在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会议上,介绍了加强规管持牌放债人的建议,旨在解决过度借贷问题。建议措施包括:设立无抵押个人贷款的累计上限或还款占入息比率上限;加强保障公众权益;优化借款人负担能力评估,要求放债人定期提供信贷资料;提升投诉处理透明度;加强对外佣及低收入群体的宣传教育;以及优化放债人规管制度。公众咨询期至8月22日,旨在收集意见以制定立法建议。
【财华社讯】碧瑶绿色集团(01397.HK)公布,集团成功中标香港政府海事处一份为期三年总值约1.5亿港元的“香港东部水域海上垃圾清理及处理服务” 合约。 此合约标志着碧瑶的服务版图,成功由陆地策略性拓展至海洋,为集团业务发展的重要里程碑,进一步巩固其在香港综合环境服务市场的领导地位。根据合约,碧瑶将自2025年10月1日起,于香港东部水域(包括但不限于维多利亚港、 中环、上环、铜锣湾、尖沙咀、油麻地、长沙湾、筲箕湾、观塘、西贡、吐露港及大埔等地区)提供全面的海上清洁及船只生活垃圾收集服务。
【财华社讯】和誉-B(02256.HK)公布,附属公司上海和誉医药一项在软骨发育不全(“ACH”)儿童中开展的观察性研究完成首例患者入组。这项研究将为高选择性小分子FGFR2/3抑制剂ABSK061治疗ACH的研究收集患者的基线信息。今年3月,ABSK061获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批准IND申请。
【财华社讯】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旨在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已具有的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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