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61度(01361.HK)公布,于2026年4月28日(交易时段前),公司拟以先旧后新方式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售最多1亿股,相当于经扩大已发行股本的4.61%。配售价为每股6.18港元,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6.92港元折让约10.69%。配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6.11亿港元。截止发稿,跌17.77%,报5.69港元。公司拟所得款项将约80%用于拓展海外市场网络,包括但不限于:零售店铺的租赁及装修、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潜在业务目标的收购、营销及品牌推广活动,以及设立海外附属公司;及约20%用于一般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支持集团主要业务的日常运营及持续业务发展,以及拨付设立海外附属公司及办事处的启动资金。
【财华社讯】李宁(02331.HK)公布,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第一季度,李宁销售点(不包括李宁YOUNG)于整个平台之零售流水按年录得中单位数增长。就渠道而言,线下渠道(包括零售及批发)录得中单位数增长,其中零售(直接经营)渠道录得10%-20%低段增长,批发(特许经销商)渠道录得低单位数增长;电子商务虚拟店舖业务录得高单位数增长。截至2026年3月31日,于中国,李宁销售点数量(不包括李宁YOUNG)共计6,075个,本年迄今净减少16个。截至发稿,李宁跌4.11%,报20.54港元。
【财华社讯】4月17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拼多多)、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美团)、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京东)、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饿了么,现淘宝闪购)、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抖音)、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淘宝)、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天猫)等7家电商平台“幽灵外卖”系列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7家电商平台改正违法行为,暂停新增蛋糕店铺3至9个月不等,并处以罚没款共计35.97亿元。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对7家平台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合计处以罚款1968.74万元。
【财华社讯】361度(01361.HK)公布,于2026年第一季度,361º主品牌产品(线下渠道)零售额(以零售价值计算)同比录得约10%的正增长。361º童装品牌产品(线下渠道)零售额(以零售价值计算)同比录得约10%的正增长。361º电子商务平台产品的整体流水同比录得中双位数的正增长。
【财华社讯】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加强常态化监管。综合运用合规案例、风险提示、经营指引等,加强事前规范引导。加强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管理,研究制定直播电商合规发展指引。健全网售产品资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处罚机制,加大网售产品抽查比例。加强电商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监管执法和经营者集中审查,依法查处、处置和规制典型问题,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动组建全国性电商行业组织,促进行业自律。加强直播电商领域党建,推动国家电商示范基地、直播电商企业党组织覆盖,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和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促进电商企业诚信经营,规范发展。
【财华社讯】4月7日,商务部等6部门发布《关于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出,优化金融产品供给。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结合电商企业融资需求,完善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综合运用贷款、股权等手段,为电商业态模式创新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与电商企业合作,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发行债券融资,优化融资等政策流程,支持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
消息面上,今年前两个月我国电子商务稳定发展,数字消费、产业电商成为增长主动力。数字消费持续活跃。
消息面上,商务部3月25日消息,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2026年1至2月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时表示,我国电子商务稳定发展。
【财华社讯】佐丹奴国际(00709.HK)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入38.54亿港元,同比减少1.66%;股东应占溢利2.17亿港元,同比增长0.46%;每股基本盈利13.4港仙。拟派末期股息每股6.4港仙。期内,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于本年度录得双位数增长,达10%。中国内地的电商收入按年增长9.1%,增速高于线下销售。于其他市场,电商平台表现强劲,销售额按年上升13.5%;撇除印尼非佐丹奴品牌的影响,增幅更可达到显着的25.3%。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及澳门的线上业务于下半年强势反弹,全年线上销售按年增长18.2%。东南亚及澳洲(不包括印尼)电商收入按年大幅增长45%。截至发稿,佐丹奴国际涨3.47%,报1.49港元。
【财华社讯】2月14日,据“市说新语”微信公众号发布,2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约谈阿里巴巴、抖音、百度、腾讯、京东、美团、淘宝闪购等平台企业,要求有关平台企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主动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平台促销推广行为。提醒相关平台企业要杜绝各种形式的“内卷式”竞争,共同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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