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0月20日,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自2025年10月28日晚夜盘交易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将扩大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统称“合格境外投资者”)可交易品种范围,新增开放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月均价期货合约。
10月27日,大商所公告,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品种标准仓单交易最小变动价位由5元/吨调整为1元/吨。
10月19日,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告中国证监会,大商所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最小变动价位进行了调整,由5元/吨调整为1元/吨,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2021年11月1日交易时(即10月29日21:00夜盘交易小节)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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