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6月15日,据香港政府新闻公报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香港五年规划)展开公众咨询。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首个五年规划是历史性的一步,具有重大意义,将为香港未来五年发展提供前瞻性、策略性和可操作性的指导文件,带领香港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助力香港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推动香港更好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香港五年规划将会清晰阐述香港在未来五年的发展愿景及策略方向,涵盖经济、产业、空间规划、基建、绿色转型,以及医疗、教育、房屋、福利、安老等民生福祉范畴,为香港未来五年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明方向,让市民对未来的生活有所期盼。”“我们邀请社会各界和市民积极参与公众咨询,就香港五年规划发表意见。政府会细心听取和研究各方的建言献策,共同推动香港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建设更美好的香港。”公众咨询由今日起至8月14日结束,为期两个月。政府将举办多场咨询会,听取立法会议员、不同界别代表和公众对香港五年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政府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内发表香港五年规划正式文件。
【财华社讯】拓璞数控(07688.HK)公布,整体协调人(为其本身及代表国际包销商)已于2026年6月14日悉数行使招股章程所述的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979.95万股H股,占于任何超额配股权获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约15%。超额配发股份将由公司按每股H股26.39港元(不包括1.0%经纪佣金、0.0027%证监会交易征费、0.00015%会财局交易征费及0.00565%联交所交易费)(即全球发售项下每股H股的发售价)予以发行及配发。
【财华社讯】雅仕维(01993.HK)公布,吴德龙已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均紧随于2026年6月12日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生效。
【财华社讯】HASHKEY HLDGS(03887.HK)公布,根据公司股东于2026年6月11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的股份购回授权,董事会已决议自股份购回授权获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动用集团自有资金(不包括全球发售所得款项)总额不超过1亿港元于市场上进行股份购回。截止发稿,HASHKEY HLDGS涨10.51%,报3.05港元。股份购回可展示公司对自身业务展望及前景充满信心,且最终会为公司带来裨益及为股东创造价值。董事会认为,集团现有财务资源足以支持股份购回同时维持稳健的财务状况。
【财华社讯】晶泰控股(02228.HK)公布,于2026年6月9日,董事会决议,视乎市场情况而定,且根据股东日期为2026年5月20日的股东决议案所批准的股份购回授权,公司将不时动用最多合共1亿美元,于2026年6月10日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或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撤销或修订购回授权之日止期间内,于公开市场购回公司股份。根据购回授权,公司获准购回最多为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股份,即最多4.3亿股股份。
【财华社讯】金辉集团(00137.HK)公布,各自为公司拥有约55.69%权益之间接附属公司第一买方及第二买方于2026年6月8日(联交所交易时段结束后)分别与卖方订立第一份造船合同及第二份造船合同。根据该等造船合同条款,卖方同意按每艘船舶合同价3400万美元(约2.65亿港元)分别为第一买方及第二买方建造及出售第一艘船舶及第二艘船舶,船舶均为散装货船。第一艘船舶及第二艘船舶总合同价为6800万美元(约5.3亿港元)。两艘船舶将分别于2030年5月31日或以前及2030年6月30日或以前交付。
【财华社讯】中国置业投资(00736.HK)公布,公司与中标诚(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6年6月8日(交易结束后)签署了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就双方在人工智能(AI)相关业务发展方面可能开展的合作达成协议。根据本谅解备忘录,公司与中标诚同意就现有及未来在产品和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智能客户管理、企业人工智能应用及人工智能开发)方面的业务合作可行性进行深入研究。本谅解备忘录自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3年。
【财华社讯】中电华大科技(00085.HK)公布,陈棋昌已决定不膺选连任,并将于2026年6月25日公司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便投放更多时间于其他个人事务。
【财华社讯】金辉控股(09993.HK)公布,待股东于预定在2026年6月26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后,董事会建议委任沈厚才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周晓辉为执行董事。倘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各拟任董事的委任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生效。
【财华社讯】金辉集团(00137.HK)公布,各自为公司拥有约55.69%权益的间接附属公司之第一买方及第二买方于2026年6月3日(联交所交易时段结束后)分别与卖方订立第一份造船合同及第二份造船合同。根据该等造船合同条款,卖方同意按每艘船舶合同价3415万美元(约2.66亿港元)分别为第一买方及第二买方建造及出售第一艘船舶及第二艘船舶。第一艘船舶及第二艘船舶总合同价为6830万美元(约5.33亿港元)。该等船舶均将于2030年12月31日或以前交付予第一买方及第二买方。收购事项后,该等船舶将租赁予第三者以运输散装干货商品,以收取船租租金及为集团带来经常性运费及船租收入。集团现时营运21艘船舶,其中包括18艘为自置船舶及3艘为租赁船舶,而总运载能力约为170万公吨。自置船舶中有2艘已安排于售后回租协议下,及2艘已出售及重新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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