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7月25日,从上海市人民政府网获悉,上海市市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的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其中提出,激发数据要素应用价值。加快网络监管数据管理制度建设,强化数据的有效归集和分析应用,建立并完善本市药品网络监管数据库和模型库,有效监控、筛选、识别、分析违法行为。探索开放公共数据核验服务,为平台合规经营审核提供数据支撑;鼓励本市平台开放异常商户和产品等数据,并依托行业协会推进数据互联互通、共建共享。
【财华社讯】6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旨在破解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的痛点问题。《公告》对网络销售消费品召回监管提出新要求: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需建立健全消费品缺陷信息收集处理机制,明确市场监管总局将向电商平台常态化推送消费品召回信息,细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在收到消费品召回信息后需履行的义务,要求生产者在召回计划中提供已具有的商品条码信息,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消费品的境内召回责任主体,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实施电商平台消费品安全与召回共治承诺。
【财华社讯】5月16日,据国家版权局网站发布,国家版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四部门近日联合启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25”专项行动,这是全国持续开展的第21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于5月至11月开展,将聚焦6个主要方面开展重点整治,其中包括:视听作品版权整治;动漫及游戏领域版权整治;计算机软件版权整治;网络存储+传播领域的版权整治;网络销售版权整治;流媒体智能终端版权整治。国家版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专项行动将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侵权问题和市场主体关注的网络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网络版权专项整治,强化常态化网络执法监管,规范网络版权传播秩序,破除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版权障碍,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以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财华社讯】12月30日,据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国家药监局指导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依托国家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平台,加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和违法违规线索处置,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积极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用械安全。现通报第八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违法违规案件信息:一、宁波宁康之星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二、临朐湘厢日用品有限公司在微信小程序店铺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且未按要求整改。三、天津顺达大药房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四、南昌美悦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未按照要求展示医疗器械注册证,未建立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药品监管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监管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9月18日,国家药监局公布4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第六批)。
5月21日,商务部电子商务司负责人介绍,1-4月全国网上零售额4.41万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1.5%,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3.74万亿元,增长11.1%,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3.9%,跨境电商出口占货物贸易出口比重稳步提高。数字、绿色、健康类商品较快增长,1-4月通讯器材、节能家电和体育娱乐用品分别增长20.2%、15.5%和21.6%;服务消费增速快于总体,1-4月商务部重点监测网络服务消费额增长25.1%,其中在线旅游增长77.6%,新中式游、县城游、出境游受青睐;以旧换新政策效应开始显现,4月份家电和家具网络销售额分别增长9.3%和12.2%,较上月加快2.3和3.2个百分点。
在当今社会,数字大健康市场的概念逐渐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中国政府及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支持下,数字健康行业正经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伴随《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重要政策的出台,不仅引导了“互联网+医疗健康”的规范化方向,也为数字化智慧药房等创新模式铺平了道路。
1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正式施行。随着网购、互联网医疗的崛起,越来越多的人已经习惯通过网络购买药品。尤其是对处方药而言,我国经历了数年的探索和尝试,从早期明确禁止,到目前网络销售处方药处于有序开放,药品网络销售也迎来有序规范的良性发展。
1月27日,2022年全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明确了2022年医疗器械监管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聚焦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定期开展风险会商;开展医疗器械“线上清网线下规范”治理,加大网络销售监测力度。二是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使用环节监管,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抽检力度。三是不断加强监督检查检验和监测评价。持续开展飞行检查,强化质量监督抽检,加强不良事件监测。四是持续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惩重处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持续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完善医疗器械法规体系,加强法规宣传培训,强化检查员队伍和信息系统建设,加强监管科学研究,推进社会共治。
日前,国家药监局就《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已结束,涵盖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据中证报消息,权威人士透露,如该政策审议通过,有望自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相比去年底的版本,此次进一步扩大了网上禁售药品的范围,并要求未获处方前仅能展示药品基本信息,禁止提供处方药选择购买操作等,对网售处方药监管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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