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月19日,据央行发布,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会议指出,继续实施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发挥增量政策和存量政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集成效应。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率、买卖国债、中期借贷便利(MLF)、逆回购等长中短期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根据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和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引导和调控好利率水平,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监督,规范融资中间费用,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做好与市场沟通,提升政策透明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中证农业主题指数(000949)成分股方面涨跌互现,亚盛集团领涨9.94%,莱茵生物上涨4.13%,利民股份上涨4.03%;中粮科技领跌4.24%,安迪苏下跌3.77%,史丹利下跌3.23%。
消息面上,2026 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加强产能综合调控,农业农村部提出“对头部生猪养殖企业实行年度生产备案管理,有序调控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促进市场供需更加适配”的具体实施意见。
消息面上,临近春节,猪价表现活跃,此外,政策提出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促进供求平衡、健康发展。
消息面上,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强化生猪产能综合调控”“推进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农业企业”等,旨在推动畜牧业实现供求平衡与健康发展。
【财华社讯】1月21日,据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各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对广东省(不含深圳)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政策作以下调整: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在政策下限基础上,辖内各商业银行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具体首付款比例。上述政策自2026年1月21日起执行。
【财华社讯】1月8日,从工信部网站获悉,2026年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座谈会,研究部署进一步规范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竞争秩序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辛国斌主持会议。会议指出,我国动力和储能电池产业发展迅速,在全球范围内取得阶段性竞争优势。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行业内存在盲目建设情况,出现低价竞争等非理性竞争行为,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削弱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必须予以规范治理。要强化市场监管,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加大生产一致性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力度,打击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要优化产能管理,健全产能监测和分级预警机制,加强宏观调控,防范产能过剩风险。要支持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科学布局产能,推动构建优质优价、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要加强区域协同,强化央地协同联动、综合施策,加强对本地企业指导,严控重复建设,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财华社讯】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和数字化技术赋能电网发展。推进数字技术和数据要素融入电网业务,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电网规划建设、设备管理、调控运行、供电服务、安全防御等方面深度应用。结合量子通信、物联感知、5G-A/6G等先进技术发展,拓展电网领域应用场景。促进网络基础设施与电网融合发展。
【财华社讯】12月2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众号发布《大力推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其中指出,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产业,关键在于规范秩序、创新引领。“新三样”产业是我国在激烈市场竞争下培育出的优势产业,是我国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在全球绿色产业变革中彰显了中国力量,但也面临市场竞争失序、核心优势还不牢固等问题挑战。“十五五”时期,要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提高行业集中度,打造全球技术领先高地。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深入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价格监测、质量检查,防止低价无序竞争。加强供应链治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营造行业互利共赢良好生态。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加强宏观调控,坚持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推动落后低效产能退出。强化行业自律,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弘扬企业家精神。
【财华社讯】12月25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开征求《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落实电子烟产业政策 进一步推动供需动态平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其中提出,加强电子烟产能调控。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电子烟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企业装备水平、经营情况及产业态势,按照“公平公开、分类施策、稳妥有序”的原则,实施电子烟核定产能管理。原则上,核定的电子烟产能应保持基本稳定,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应在核定产能内开展生产经营,严禁超核定产能开展生产经营,需要调整的应申请重新核定产能并履行许可证办理程序。允许合法合规经营、遵守产业政策和监管政策规定的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通过生产点合并等方式进行产能整合重组,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和产能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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