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香港宽频(01310.HK)公布,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成立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包括张明明及钟洁仪(各自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就中国移动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中国移动要约(在各情况下,如有及当提出时)向公司独立股东及公司其他相关证券持有人提供推荐建议。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已获公司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并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得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就中国移动要约(在各情况下,如有及当提出时)及其接纳事宜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财华社讯】耀才证券金融(01428.HK)公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持牌法团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要约(特別是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及应否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批准委任新百利融资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
【财华社讯】晋安实业(02292.HK)公布,智略资本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该建议及该计划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有关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获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财华社讯】中国投融资(01226.HK)今日早间盘中一度涨超137%,截至发稿,涨45.63%,报2.33港元。该公司股份5月9日盘中一度涨近253%,当日收盘后,该公司公布,留意到其股份价格於5月9日期出现不寻常变动。董事会经作出在相关情况下有关公司的合理查询后,除下文所披露者外,董事会确认并不知悉导致股价或成交量波动的任何原因。据披露,该公司现正与Micro Connect(H.K.)Investment Management Limited(“MCHKI”,一间可从事证券及期货条例界定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持牌法团)联络,探讨若干潜在企业活动(“潜在企业活动”),包括但不限於:委任公司新董事(包括李小加,其为滴灌通集团的创始人及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前行政总裁);委任MCHKI为公司新投资经理;及建议配售不少於10亿港元的新股份。截至5月9日,公司已委聘法律及财务顾问处理潜在企业活动。该公司强调,概无就该等潜在企业活动达成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或订立任何协议。因此,该等潜在企业活动未必会进行。
【财华社讯】迪生创建(00113.HK)公布,百德能证券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发牌进行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以下事宜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a) 该建议及该计划之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及(b)无利害关係之股东在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別大会应如何投票。该任命已由独立董事委员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之规定而批准。
4月8日晚间,潍柴动力(000338.SZ;2338.HK)发布公告,拟分拆子公司潍柴雷沃赴香港主板上市,且分拆完成后潍柴动力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潍柴雷沃的控股权,中金为独立财务顾问。
【财华社讯】达力普控股(01921.HK)公布,为进一步推动集团的中东战略发展规划、深化集团与中东地区的联系并加强与当地政府、投资者及企业的关係,公司一直在考虑各种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本融资,如向专业投资者发行股份,以为其在中东建立生产设施及其他正在进行及未来的发展计划提供资金。因此,公司已委聘BMG Financial Group(“BMG”)为财务顾问,就沙特阿拉伯的若干筹资活动提供专业意见及支援。同时,公司正积极考虑在沙特交易所寻求双重上市或第二上市的可能性。为进一步评估及评价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潜在利益,公司已接触沙特阿拉伯多个知名专业顾问。于本公告日期,公司与BMG订立谅解备忘录。根据谅解备忘录,公司拟委聘BMG为财务顾问,就评估提供各项咨询、顾问及统筹服务。谅解备忘录旨在记录公司与BMG双方之间的初步意向,仅作为进一步磋商的平台,并未就委聘BMG出任公司有关评估的财务顾问订立具约束力的协议。公司亦已委聘Khaligyoun Legal Advisors为其沙特阿拉伯法律顾问,就评估提供沙特阿拉伯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方面的法律意见及支援。
【财华社讯】中国网成(01920.HK)公布,领智企业融资有限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可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之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以就有关要约条款及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会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该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第2.1条获独立董事会委员会批准。有关要约的领智企业融资有限公司意见函件及独立董事会委员会推荐建议函件将载入综合文件。
【财华社讯】港亚控股(01723.HK)公布,嘉林资本有限公司(一家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获准从事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受规管活动的持牌法团)已获委任为独立财务顾问,负责就要约,特別是就要约是否属公平合理及是否接纳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建议。该项委任已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获得独立董事委员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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