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1月15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外汇局副局长李斌在会上表示,下一阶段将出台境外放款、国内外汇贷款资金管理等政策,更好支持企业“走出去”和外贸发展。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资金周转效率,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支持上海、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优化升级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高能级开放平台的外汇管理政策。同时,不断提升金融机构外汇展业能力,继续深化银行外汇展业改革,稳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做好与经常项下、资本项下便利化政策的融合,更好实现政策系统集成,更多便利企业和银行。持续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全力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
【财华社讯】12月25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广东省推动金融服务科技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发挥跨境金融服务的便利作用。用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规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进一步满足净资产规模较小科技型企业的跨境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参与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和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试点,助力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推动“科汇通”增量扩面,便利科研机构跨境资金调拨。深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推动境内外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引入符合条件的境外私募股权基金参与QFLP试点,建立审批绿色通道。
【财华社讯】10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其中包括推动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优化扩围,在现有试点地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覆盖更多有实需、经营主体合规状况良好且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的地区。拓宽试点企业经常项下资金轧差净额结算业务种类,支持货款与货物贸易相关运输、仓储、维修、赔偿等服务费用之间的轧差净额结算,降低资金结算费用。进一步简化优质跨国公司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手续,支持银行按展业原则为其便捷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更好释放外汇便利化政策集成效能。支持银行根据优质企业提供的薪酬材料,核定薪酬结购汇金额,为企业涉外员工便捷办理相关业务。
【财华社讯】10月23日,据商务部网站发布,10月16日,商务部副部长盛秋平会见沃尔玛全球公司事务副总裁丹·巴特利特。双方就当前中美经贸关系背景下美资零售企业在华发展等议题进行了交流。盛秋平表示,跨国公司在双边经贸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承担着重要责任。沃尔玛是中国最大的外资零售企业之一,也是美国最大的零售企业,希望沃尔玛积极发挥跨国公司国际影响力,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市场规则,扩大在华采购。盛秋平指出,我们欢迎包括美资在内的外资零售企业在华依法合规经营、分享中国大市场发展成果。丹·巴特利特表示,沃尔玛高度重视中国市场,认为全球各国应相互贸易,合作共赢。沃尔玛愿继续深耕中国零售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更好服务。
近日,三星在一份监管文件中透露其取得了一家大型跨国公司的大订单,订单金额达到22.76万亿韩元,约合165.44亿美元,大约相当于其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收入300.87万亿韩元的7.6%。
【财华社讯】7月18日,据商务部网站发布,商务部部长王文涛7月17日会见美国英伟达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黄仁勋。王文涛表示,中国吸引外资政策不会变,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中国市场规模巨大,应用场景丰富,创新创造充满活力,希望包括英伟达在内的跨国公司为中国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黄仁勋表示,中国市场非常有吸引力,英伟达愿同中国合作伙伴在人工智能领域深化合作。
【财华社讯】6月19日,国家外汇局局长朱鹤新6月18日在2025陆家嘴论坛上表示,将在全国推广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政策,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借用外债用于绿色项目。完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统一本外币管理政策,便利募集资金调回境内使用。
【财华社讯】6月12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有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在会上表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实施近五年来,各项改革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进展。在推动创新发展方面,推出了一大批创新举措,在支持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比如,支持深圳率先开展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集团在境内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实现币种自选、划转自由、资金混用,截至今年5月底,55家跨国公司参与了试点,业务额达到了3400亿美元,更好地统筹了境内境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现路径,已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104单,发行规模225亿元,惠及企业1535家,有效支持了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发展。
【财华社讯】5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资管中心。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公司通过新设或并购等方式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大力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鼓励跨国公司在南沙设立全球或区域资金管理中心等总部型机构。稳步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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