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商务部发布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2025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5700万吨。2024年底前将第一批允许量下达给符合条件的企业。其后根据企业实际进口情况、经营需求和新增合法产能情况适时追加和调整。近2年无进口业绩的企业不再安排允许量。地方申请企业须向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央企业的子公司须通过集团总部统一申请。
商务部公告2022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 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2022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4300万吨;近2年(2020年-2021年10月,下同)具有原油进口业绩或经国家产业主管部门核准的使用进口原油的资格。
商务部发布公告,2020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以下简称燃料油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2020年燃料油进口允许量实行“先来先领”的分配方式。
商务部网站11月1日公布,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总量、申请条件和申请程序。2020年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20200万吨。
商务部对2019年第一批新申请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了审核。截止2019年3月31日,共有30家企业报送了申请材料。经审核,其中25家企业材料齐全且符合公告要求,另外5家企业尚需补充材料。现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6日—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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