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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醉酒驾驶机动车将被列入运输物流失信“黑名单”

日期: 2019-08-01 13:21

8月1日,从发改委获悉,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加强和规范运输物流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完善运输物流行业违法失信惩戒的联动机制,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醉酒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或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个人信息与事由将被公示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由“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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