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要求

日期: 2019-10-08 14:47

商务部10月8日发布,经审核,浙江浙石油贸易有限公司符合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格要求。现将该企业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0月8日-10月17日,为期10天。

1998-2025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