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针对李小龙公司起诉内地中式快餐连锁集团真功夫的商标因与武打巨星李小龙肖像相似,近日被李小龙女儿李香凝旗下的李小龙有限公司起诉侵权,入禀上海法院索赔2.1亿元人民币。真功夫回应内地《新京报》称,公司并未侵权,不会寻求庭外和解;同时,2016年品牌升级与商标侵权无关,且并无更换商标计划。
据微信公众号「娱理」消息,真功夫被Bruce Lee Enterprises, LLC (李小龙有限公司)起诉至上海二中院,称其使用酷似李小龙形像图标长达15年。李小龙公司要求真功夫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在媒体版面连续90日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并赔偿经济损失2.1亿元人民币,和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人民币。
真功夫周四在其微博官方网页回应称,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真功夫称,多年前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真功夫系列商标时,李香凝曾以真功夫申报的商标「侵犯李小龙肖像权」等为由,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过异议,最终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申报的多数商标得以通过审核、获得注册。
李小龙公司代理律师表示,真功夫从2004年开始侵权,以1年1400万元人民币为赔偿计算,「真功夫」侵权15年,要求合共索偿人民币2亿1千万元、维权开支8万8千元,以及立即停止使用李小龙形象。
律师又指,「真功夫」曾就其商标进行知识产权登记,从登记书的内容可以看出,「真功夫」知道自己在使用李小龙形象,但其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与李小龙后人联繫及取得授权,「真功夫」的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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