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2月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通知提出,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承租人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住房租赁企业。
【港股收评】三大指数均走弱!黄金、油气股遭重挫
【百强透视】天数智芯(09903.HK)大涨近7%,市值突破千亿港元!
【百强透视】连续回购叠加AI出行落地,曹操出行(02643.HK)连续反弹!
【A股收评】三大指数低迷,农业、医疗股卷土重来!
【百强透视】斩获订单超2亿,五一视界(06651.HK)居然高开低走?
【百强透视】电池江湖暗涌,宁德时代(03750.HK)重挫,未来何去何从
一图解码:和夏科技二次递表港交所 聚焦汽车测试解决方案 收益稳增
【千亿药企龙头深度拆解】药明系:上市主体的资本与产业实验
1998-2026 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 粤ICP备12006556号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