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据网信中国23日消息,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将从事直播营销活动的直播发布者细分为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明确年龄限制和行为红线,对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相关广告活动、线上线下直播场所、商品服务信息核验、虚拟形象使用、与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开展商业合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百强透视】时代天使(06699.HK)交卷,盈喜后大涨逾16%
一图解码:袁记食品二度冲刺港股 饺子云吞赛道头部企业 门店超4000家
【IPO追踪】上市后首份半年报亮相,滴普科技(01384.HK)AI业务飙升209%
【港股收评】三大指数涨跌不一!AI硬件、电力股集体回暖
【百强透视】一纸收购公告,长飞光纤光缆(06869.HK)股价强势反弹
【光刻机博弈启示录】光刻机的"渡江战役",谁在啃最硬的骨头?
【A股收评】三大指数冲高回落,AI应用成为资金“新宠儿”
【光刻机博弈启示录】从DUV到EUV的鸿沟,不止是十万零件的距离
1998-2026 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 粤ICP备12006556号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