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港股20年,做最有深度的原创财经资讯
【财华社讯】福田实业(00420.HK)公布,按照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157条的规定,凡在股息派付日期起计六年后仍未领取的股息将予没收及复归公司。因此,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派付而于2021年8月6日仍为未领取的2014年度末期股息每股4.00港仙将予没收及复归公司。
【港股收评】三大指数继续下行!互联网医疗、航运股领跌
【A股收评】大盘微调,半导体全线走高、领涨两市!
获批准提供“虚拟资产咨询”服务!德林控股一度涨逾26%
【百强透视】预期2025年利润暴增!洛阳钼业续涨3%,创新高
新品获批,巨子生物有望走出“舆论阴霾”?
一图解码:全球光伏导电浆料龙头递表港股 聚和材料增收不增利
政策与产业共振,亿华通大涨近10%引领氢能板块
台积电最新业绩详解,豪掷超520亿押注未来
1998-2026 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 粤ICP备12006556号
1998-2026深圳市财华智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粤B2-20190408 粤ICP备120065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