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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部门: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

日期: 2022-02-18 14:50

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发改委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提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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