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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

日期: 2022-04-08 14:07

4月8日,深圳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针对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完善捕捉寻找、孵化培育、扶持壮大机制,形成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梯队。

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向中小企业开放的公共中试平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中试生产线并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內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企业以及迁入本市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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