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华社讯】3月5日,从香港证监会网站获悉,香港证监会向原讼法庭取得命令,要求酷派集团有限公司前执行董事张巍向酷派支付400万港元的赔偿,原因是他对造成该公司财务损失的一连串交易负有责任。
此外,张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清盘人、接管人或经理人,亦不得参与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管理,为期五年。他被飭令支付证监会在是次法律程序中的讼费。
与此同时,证监会针对酷派六名前董事(即贾跃亭、蒋超、刘江峰、刘弘、陈敬忠及谢维信)的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
证监会发现,在2016年至2017年期间,酷派及其附属公司订立了五项涉款约人民币20亿元的交易。据指,有关款项为酷派前主席兼大股东所持有及/或控制的实体提供了短期融资。该等交易乃在未获适当批准或向股东披露的情况下进行,导致酷派蒙受约人民币8,400万元的重大损失。
法庭飭令张向酷派赔偿该公司所蒙受的部分损失。张承认违反了其职责,其中包括没有真诚地行事,没有以酷派的最佳利益为前提行事,且在批准该五项交易中的其中两项和授权就其中三项交易进行汇款时,没有作出独立判断。
另外,酷派的核数师曾对有关交易及该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关注,但张却没有确保酷派及时披露该等关注事项。他于关键时间身为酷派的独立董事委员会成员,在调查有关交易时甚至没有以合理水平的谨慎、技巧及勤勉尽责的态度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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